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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上门女婿2个月后反悔 男子被判返还“聘金”
2014-12-09 15:16:59  作者:陈丽明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法官:男方有过错应返还聘金

  庭审中,李家否认曾收6万元聘金,辩解只拿了2万元,并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日常支出。法院经审查认为,从证据上可以看出,今年2月19日,陈家支付李家聘金(定金)2万元,剩余聘金4万元约定到日子一次性付清。这里的“到日子”,按农村习俗即为“成婚同居日”,且李家亦承认李先生于2月21日上陈家家门与陈小姐同居生活。故法院认定李家于2月21日有再收陈家剩余聘金4万元,两次共计收陈家聘金6万元,而李先生对解除分居确实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现两人已自动解除同居关系,鉴于双方相处时间较短、支付聘金数额较大及造成分居生活的过错责任在于李先生一方,酌定李家返还聘金45000元。李家主张只收取了定金2万元,不同意返还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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