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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中院受理多起招生骗局 院长卖假文凭骗百万元
2014-11-23 14:38:22  作者:陈捷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真院长卖假文凭 卷百万学费

  明明是真院长,却私刻单位印章,卖假文凭。近日,厦门一家培训学校状告湖南某大学,起诉称该校成人教育学院院长以“合作办学”的名义,卷走学员上百万元学费。

  据介绍,两年前,培训学校与一家研究中心签订了《招生总代理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招生办学,其中,合作院校包括湖南某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签约后,培训学校将100多万元钱汇入湖南某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账户。然而,让培训学校意想不到的是,这个账户是学校成人教育学院原院长肖某指使他人私刻单位行政及财务印章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全国各地汇款办理虚假文凭的费用。这些费用,并未由学校收取,而是违法所得。

  之后,肖院长为了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向学员发放伪造的毕业证书。案发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肖某等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并认定肖某违规接收学生转籍,未经正当程序审批,也未向学院报告,系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

  虽然肖院长获刑了,但是培训学校的众多学员却没拿到毕业证书,而培训学校支出的上百万元学费也未能退还。无奈之下,培训学校只得向思明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学院立即返还其所交学费154.7万元。

  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培训学校的诉求。法院认为,培训学校与该学院不存在教育合作合同关系。而且,肖某的行为系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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