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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骗购买假出生证明 办入户被细心民警识破
2014-11-23 11:06:22  作者:黄达泽  来源:东南网  【字号

  东南网漳州11月23日讯(通讯员 黄达泽)11月21日,在石狮打工的薛某再次来南靖县公安局梅林派出所为新生婴儿办理入户手续,要不是民警告诉她那张发了1300元钱购买了的出生证明是伪造的,她至今还蒙在鼓里,以为朋友帮忙办理的证明是真的呢!

  10月14日,薛某夫妇来到梅林派出所为自己新生的婴儿办理入户,户籍民警在对薛某提供的手续材料进行审查时,发现其提供的温州市附属第二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有存在多处疑点,为了核验该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户籍民警立即发协助核查函给该温州市附属第二医院,月底,梅林所收到温州市附属第二医院的核查回复函证实了该出生证明是假的。11月20日,在外打工返回家乡的薛某抱着四个月的儿子在家属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派出所,对民警一再声明自己孩子是在温州出生,所以出生证明是温州的医院出具的,是真实的,要尽快办进。民警当即拿出温州医院发回的核查回复函,告知出生证明是假的,薛某才道出了实情。

  原来,薛某在温州怀孕的时候,偶然认识了一个在石狮开私人诊所的林女士,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当林女士在得知薛某已育有一个7岁的儿子,如今怀孕属于超生,就说“你这胎是超生,没有准生证,是不能去正规医院生产,如果你去石狮某医院生产,你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我一定帮你办好。”薛某听了林女士的话,信以为真,想到自己孩子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就入不了户,孩子以后上学怎么办。于是,薛某就按林女士说的,到她指定的医院去生产,当她生产完后,也顺利地拿到林女士帮她办理的其他医院出生医学证明,但办证额外发费了1300元钱。当得知出生证是假的,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是违法行为,薛某后悔不已。

  警方提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材料的行为将触犯国家法律并承担法律后果,最高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不真实的户籍资料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也将产生许多无法预计的负面后果。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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