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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域环境竞争力综合排行发布 福建排名第六
2014-11-20 07:13:31  作者:邱泉盛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福州新闻网11月20日讯 昨日,《“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发展报告》绿皮书(简称绿皮书)在京发布。报告显示:辽宁、广东、山东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环境竞争力前三,福建排在第六位。

  该绿皮书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福建师范大学等单位联合攻关,由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分中心负责研究。绿皮书对“十二五”中期(2010~2012年)中国大陆31个省市区的环境竞争力进行综合排名。

  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环境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辽宁省、广东省、山东省、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浙江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是:山西省、河北省、陕西省、北京市、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是:黑龙江省、吉林省、天津市、贵州省、海南省、甘肃省、上海市、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报告显示,2010~2012年福建省域环境竞争力二级指标中,环境安全竞争力综合排位上升了18位,在全国排名第2位;环境质量竞争力综合排位上升了14位,在全国排名第6位。“2010年至2012年福建省域环境竞争力排名在全国一直保持在第6位,表明其在全国处于优势地位。”该绿皮书执行主编、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黄茂兴教授介绍。

  黄茂兴分析,环境安全竞争力综合排位上升,表明福建省自然灾害的发生对经济影响较大,在自然灾害治理方面的能力得到显著加强;环境质量竞争力综合排位上升,表明福建省环境质量上升明显,排名较为靠前,但应进一步控制工业废弃物的排放,积极推动工业结构升级,实现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型。

  黄茂兴给出几点建议:一是加快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不断发挥福建生态环境竞争优势;二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结合,积极开发新能源;三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氛围;四是强化环境风险源监管和污染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五是促进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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