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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条款“违约要坐牢”被识破 威胁法庭上见
2014-09-06 10:48:00  作者:吴耀东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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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真伪不难验证

  1.公章是假的

  合同上的律师部上盖着椭圆形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专用章”。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所谓的“律师专用章”,并且他们的公章是圆形的,这不是他们的章。

  2.“贷款方”是假的

  合同上的贷款方是北京市平安银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平安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不可能只凭身份证就能贷款,贷款也不用先付费,“这个肯定是骗子。”

  3.“法律条款”是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原文是“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根本不是骗子合同中吓人的“有期徒刑”。

  (厦门日报记者 吴耀东)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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