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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醉酒司机撞能向保险求偿吗 律师:交强险都得赔
2014-09-03 10:03:42  作者:曾炳光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案例一】

  醉驾撞货车身亡 货车司机求偿

  保险公司辩称醉酒属于免责范围

  今年4月21日21时许,小蔡醉酒驾驶一辆小车,途经省道西港线龙海颜厝镇绿宝集团路段,越过中心双实线,与对面由小黄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小蔡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小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黄负次要责任。

  小蔡是贵州人,未婚,跟其母生活。今年7月16日,小黄将小蔡投保的保险公司及其母亲告上龙海法院,要求在交强险赔偿范围赔偿6万多元。但保险公司辩称,事故发生时小蔡醉酒,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不过法院认为,保险公司说法与法规不符,不予支持。昨日,龙海法院审结此案,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5万余元。考虑到小蔡家经济困难,而且到贵州主张追偿,将支付更多的成本,保险公司最后放弃了追偿。

  【案例二】

  无证驾驶撞死人 死者家属求偿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下赔偿11万元

  2011年7月13日3时许,没有驾驶证的小吴开着一辆小客车,途经漳浦县石榴镇梅北村时,越过中心虚线,与交会方向的摩托车正面碰撞。摩托车司机小陈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小吴弃车逃逸。后交警部门认定,小吴负事故全部责任,小陈不负事故责任。

  陈家人以侵权为由,将小吴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漳浦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项下,承担25万元的赔偿责任。同年12月1日,漳浦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赔偿陈家11万元。

  保险公司履行了判决,并在今年春节,将小吴又告上了漳浦法院,认为小吴无证驾驶,应对保险公司垫付的损失承担偿还责任。

  昨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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