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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记恨工友伸手偷手机 “大大方方”公然使用
2014-09-16 13:30:12  作者:王亚男  来源:漳州新闻网  【字号

  漳州新闻网9月16日讯 同在一流水线工作的工友,只因小事生怨气,便偷走工友手机,偷走便罢竟还敢公开使用,被工友发现后追查,最后东窗事发。9月14日,丁某莉(女,17岁,安徽人)因盗窃被芗城公安分局行政处罚。

  王某和丁某莉是工友,同在石亭镇某公司上班,且同在一流水线工作。7月22日上午,王某一部小米手机在公司流水线车间丢失,查找无果,由于车间内又无监控设备,王某恐难以找回手机,只是报告车间经理并未报警。当日上午,车间里只有王某和丁某莉两人,虽然王某怀疑上了丁某莉,但无凭无据,王某只能自认倒霉了。时间快过了两个月,近日王某发现丁某莉使用的手机换成了和其原先丢失的小米手机同款同型号,王某更加确信了自己的猜测。9月14日,王某将情况报告给车间经理,经理带着王某在丁某莉宿舍的床上找到了这把手机,经王某留下的发票进行手机型号、串号比对,结果一致。二人找到丁某莉,没想到她还不承认,谎称手机是网友送的,无奈之下王某只好报警。

  审讯室里,丁某莉开始还是不承认,仍然谎称是男网友送的。但在手机型号、串号的比对下,再经民警的教育之下,丁某莉最后承认了其盗窃工友王某手机事实。原来,7月初,丁某莉因工作上的怠慢,受到工友王某向公司领导投诉,之后一直心存怨气。7月22日上午,王某不慎将手机落在车间,丁某莉便故意藏起,至下班后再偷走。手机偷走后,丁某莉一直将其藏于宿舍内,9月初,丁某莉使用的手机被前男友摔坏了,又苦于没钱买新的,就拿起了偷来的这把手机用上了,没想到没过几日就被王某发现了。在民警的教育下,丁某莉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懊悔不已。由于丁某莉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属初次违法治安管理,民警依法作出治安拘留7日(不执行)的处罚。

  (通讯员 郑乐和 记者 王亚男)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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