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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4-08-08 07:46:12  作者:赵铮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8月8日讯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决定放开目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管理权限。

  主要内容有:放开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提供房屋买卖代理、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置换代理等经纪服务的收费,由委托和受委托双方,根据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标价要素;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代收代付的税、费也应予以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并自觉接受委托人和社会的监督。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收费后不按约定义务履行服务职责,以及串通涨价、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乱收费行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秩序。

  (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通讯员 程飞)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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