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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确土地出让公告违规认定标准 6种情形违规
2014-08-06 07:31:05  作者:祁正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8月6日讯 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出通知,在全省建立实施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公告审查制度,并明确土地出让公告是否违规的审查认定标准。

  通知明确,土地出让公告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规设定竞买前置条件:要求竞买人必须具备已建成项目达到一定数量的营业额、纳税额、产值等经营业绩;要求竞买人必须具备已建成项目达到特定规模或标准的营业规模(面积)、建筑规模、建筑高度等建筑业绩;要求竞买人必须在某行业协会、著名媒体公布的行业排名位居前列;要求竞买人必须具有某特定品牌,或者提供某品牌企业愿意入驻的意向书(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要求竞买人必须是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央企、企业在香港或某某上市、某某驰名商标等要求;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具有排他性的前置条件。

  通知明确了土地出让公告方案及相关出让文件其他内容是否合规的认定标准,有6种违规情况不予通过审查。

  (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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