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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立法规范 “无证经营”最高或将罚100万元
2014-08-28 10:17:53  作者:骆余民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据了解,法规的通过,将成为全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调整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首次尝试。

  从修订内容上看,修订草案坚持“宽进严管”的理念,对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设置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赋予相关部门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市场有序运行;修订草案坚持“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合理界定无照和无证经营行为,落实登记、许可和监管部门职责,确保改革后执法主体明确,监管责任到位,防止推诿扯皮。对无证经营罚款幅度或再调整

  在此前的审议过程中,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修订草案第十四条规定的罚款幅度过大,建议适当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但对其中社会危害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则应该重罚。

  法制委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认为,由于该条规定是针对各种无证行为的查处,罚款幅度分类细化的难度较大,但可以将优先适用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的内容单列一款表述。

  在罚款幅度方面,法制委建议,将无证经营行为涉及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将处罚下限从五万元上调至十万元,对其中社会危害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另行规定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骆余民)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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