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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户籍改革历程:二元制户籍管理已经取消12年
2014-08-01 10:04:03  作者:林莉莉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字号

  “开放”理念超前12年

  杨奕锋:“福建一直走在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沿,泉州也是。在福建,户改的核心理念,是‘放’。”

  2002年户籍改革

  入户针对人群:符合人才引进,亲朋落户,投资办厂,购买房产等。

  其他内容:“农业”与“非农业”的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在2002年泉州公安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中,被明确取消。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范围内,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人员,就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小城镇办理常住户口。

  2006年户籍改革

  主要内容:不断开放户籍迁移限制,降低门槛来吸引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

  入户针对人群:进城务工人员需要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五年,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2012年户籍改革

  进一步调整户口准迁条件,并与当前中央最新要求高度契合。

  1.放宽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条件;

  2.对于流动人口迁入居住地,也有明确规定。

  区域改革

  【晋江】 全省最早推行居住证

  海都记者从晋江市委、市政府了解到,2011年7月起,晋江在省内率先实行“居住证”制度,施行了16年的暂住证就此作古。虽只有一字之差,却给晋江外来人口的生活带来卫生、教育、就业等多项市民待遇。截至今年5月,不到4年时间里,晋江已累计为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超过140万张,享受的市民待遇也由最早的22项调整到28项,赋予持证人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公职人员招聘等市民化待遇。

  2013至2014学年,仅教育一项就有20.33万名外来工子女在晋江就学,占在校生总数的58.7%。

  在外来人口落户方面,晋江放开人口落户限制,让流动人口落户在企业集体户里;针对部分没有房屋、没有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口,可落户在以镇村所在地作为公共地址的集体户里。落户的居住年限从5年放宽到2年;住房条件从合法稳定居所到租房,再到眼下的无房也可以落户;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零阻碍”接受落户申请,鼓励外来流动人口及其子女落户。目前,实现“无房落户”已有近万例。

  不仅如此,还出台优惠政策,政府、银行、企业、个人四级联动,解决按揭贷款,搭建服务平台,简化过户手续,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晋江购买安置房,安居下来,扎根晋江。

  【石狮】 已建立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

  去年7月,石狮成为福建首个全域城市化发展改革试点,并于今年启动首批“实验批”积分试点。

  “今年,石狮在居住证制度上又率先推出《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石狮发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增坛说,根据《办法》,在居住证管理基础上,建立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按照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社会贡献等情况,开展个人积分评估,并结合年度公共服务项目指标额度进行分项排名,按照积分高低轮候享受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特定公共服务优惠和待遇。“到时石狮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外来人员公共服务同城待遇。”

  记者了解到,5月26日石狮已启动首批“实验批”积分试点,以“积分入住”公共服务为重点工作。具体为,将市内3类企业共63家纳入“实验批”试点,开展积分测试和项目申报,目前已有近1.3万名新市民参加了“积分管理”。对符合“积分入住”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政府给予购房资金补助。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陈建辉 林永清 实习生 吴雅涵)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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