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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例欠薪入刑案宣判 老板欠薪24万被判拘役
2014-07-31 08:17:12  作者:陈捷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法官说法 恶意欠薪,最高可判七年

  “恶意欠薪,最高可判七年。”法官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独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数额较大”是指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到2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进行暴力威胁的。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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