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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冒名贷款自己惹官司 签名字迹不一驳回诉讼
2014-07-31 08:39:58  作者:涂明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合同上的签名字迹不一,一审法院驳回银行诉讼

  海峡都市报7月31日讯 尤溪县男子周某令被农行尤溪县支行告上法院,对方诉称他借了银行5万元一直没还。周某令纳闷:“我没到过这家银行,更没办理过贷款,咋就成被告了呢?”近日,尤溪县法院审理此案,发现周某令在借款合同上的签名,并非其本人的字迹。

  农行尤溪县支行诉称,2011年2月13日,该行与周某令签订了《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周某令提供自助借款方式贷款,借款用途为农业生产,借款金额5万元。借款到期后,周某令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银行多次催讨未果,遂将周某令告上法庭。

  周某令说,他的身份证、户口簿曾被同村的熟人周某添(已去世)借去,周某添没有告之借这些做什么。他本人根本没去银行贷款,更没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为此,周某令提供了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鉴定意见书中载明“联保小组成员签名表”内的“周某令”签名字迹与提供比对的“周某令”签名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所写。最后尤溪县法院判决,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

  (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吴智文 曾玉水)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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