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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教授艳照事件:女方律师称掌握多个重婚证据
2014-07-25 09:33:04  作者:许茵茵 林秋燕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女方律师:已掌握多个证据

  海都记者前日再次拨打冯女士的电话,但均被挂断,短信也不回。

  前晚,记者致电张智勇律师。他介绍,今年7月初,小琴起诉纪玉华重婚,7月18日,律所接到重庆九龙坡区人民法院通知,称已立案。

  谈及此案的胜算,张智勇说,他已掌握多个纪玉华重婚的证据,但因案件处于候审阶段,不便透露。至于纪玉华行踪,他说从起诉前至今都联系不上。

  那么,纪玉华有无承认小琴的儿子是他的?张智勇称,纪玉华曾亲手写给小琴一份承诺书,表示孩子确实是其亲生的,不用做鉴定。“若审理时有必要做亲子鉴定,我们也不会有异议。”

  厦大一老师:纪玉华低调多了

  前日下午,海都记者在厦大外文学院办公楼看到,院长办公室大门紧闭,未贴任职人名牌,只有一张“外出”牌。该院一工作人员拒绝对纪玉华去向表态。

  记者随机询问了3名该学院的学生,“外文学院院长是谁?”学生们表示不清楚,但都表示纪玉华仍在授课。

  一名不透露身份的老师也说,纪玉华虽未担任外文学院院长,但仍在授课,上个月他还在学校碰到过纪玉华。但纪相比以前明显低调许多,“有课才来上,见到同事也只是点点头,跟以前的谈笑风生相比反差很大。”

  记者随后查看厦大外文学院官网里公开的院系领导职能分工表,但并未看到有“院长”一职,也没有纪玉华的名字。记者就此事向厦大宣传部门求证,但工作人员不愿多说。

  律师说法:原告或也犯重婚罪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厦门)事务所郭丰律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对外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中的自诉案件,司法机关一般采取不告不理原则,要由利害关系人(夫妻两人、第三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如今原告起诉纪玉华重婚,若要罪名成立的话,原告就要提出纪玉华和其以夫妻名义对外的充分证据;且如果原告在得知纪玉华已婚之后还是和他以夫妻名义对外,其实原告也可以被起诉犯有重婚罪。

  (海峡都市报记者 许茵茵 林秋燕 综华商报)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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