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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产拖欠车款200多万元 运输公司被审查起诉
2014-07-23 13:07:19  作者:涂明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近日,检察机关已对三明大田华通汽车运输公司拖欠车款行为审查起诉

  海峡都市报7月23日讯 三明大田县华通汽车运输公司向一家企业购车22辆,总车款300多万元,却一直拖欠车款不付。后卖家诉至法院,经过调解,华通汽车运输公司与之达成调解协议,答应付款。没想到,买家仍一直拒付余款200多万元。近日,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2年,大田县华通汽车运输公司向建瓯闽芝汽车发展有限公司购车22辆,车款共300余万元,双方达成买卖合同并约定分期付款。后因华通汽车运输公司屡次拖欠车款,闽芝汽车发展有限公司遂将其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12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华通汽车运输公司同意在合理期限内付款。

  不过,调解协议生效后,华通汽车运输公司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闽芝汽车发展有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2012年至2013年间,执行法官曾多次赶往三明,催促其履行协议内容,然而该公司仅分期支付过75万元,之后以各种理由敷衍、推脱。随后,法院通过执行冻结、扣划其公司60万元,可剩余的200余万元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偿还。

  今年2月,建瓯法院裁定扣押华通汽车运输公司向闽芝汽车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货车22辆,但该公司拒不交出法院裁定查封、扣押的车辆。

  法院查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和名下有3处房产及7辆汽车,且在解除冻结期间,该公司银行账户一直维持大量的资金往来。法官认为,华通汽车运输公司明显属于有能力执行而隐匿财产拒不执行。2014年4月,建瓯法院向当地公安局发函,建议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华通汽车运输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发现华通汽车运输公司确实存在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的情况,情节严重程度已经触犯法律,后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目前,华通汽车运输公司已将其名下价值170万元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其法定代表人林某和正取保候审。

  (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叶婧 陈铿)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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