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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工碰碎客户花瓶或赔30万 律师:卖场也有责
2014-07-22 10:48:24  作者:林利萍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初步估价值30万元

  刘先生说,被打破的花瓶是朋友在他公司开业的时候赠送的,非常精美,他一直非常珍爱。

  从刘先生提供的该花瓶的相关证书可见到该作品的简介,作品名为《杜鹃迎春》,系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彭竞强及儿子彭松先生共同创作设计的,该作品原作为500件瓶陈设于北京人民大会堂。彭竞强先生作品深受广大陶瓷爱好者喜爱,作品一问世即被抢购一空,具有很高的观赏和收藏价值。

  而刘先生家中的花瓶,是按原作器型花面比例缩成100件瓶,编号发行6000支。

  由于花瓶被打碎,刘先生找到了上海一家艺术品鉴定机构对其花瓶进行初步估价,将作品图片以及相关收藏证书通过网络发送给鉴定机构人员,得到的初步估价为30万,而具体市场价值还要进一步的实物评估。

  律师说法

  工人损坏物品,卖场也有责任

  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梁瑛律师分析认为:送货工属于家电卖场的工作人员。因此,该送货工是在履行家电卖场从给付义务过程中给刘先生造成财产损害的,家电卖场应承担赔偿责任。家电卖场在赔偿后可根据其与该送货工之间的合同关系性质以及过错责任向其追偿。

  因损害的物品即该花瓶的价值不菲,且就其市场价值双方存在争议,可由双方协商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的评估鉴定,从而确定损害赔偿金额。

  (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文 梁张磊/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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