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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屌丝“来钱快”的闹剧 漳浦男子雇黑客敲诈
2014-07-02 13:08:30  作者:曾炳光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屌丝来钱快

  中专毕业后,陈某一直是个无业游民,22岁。

  去年2月,陈某通过电脑搜索到黑客,并与对方开始聊天。黑客介绍,只要给钱,能帮忙攻击游戏网站,让网站瘫痪不能运作。至于价格嘛,按小时算,200元至300元不等。

  脑袋一转,有了!陈某想到漳州八闽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棋牌游戏平台。

  同年2月25日下午,陈某在漳浦家中,用电脑雇佣黑客,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攻击该棋牌游戏平台,导致游戏平台不能正常运行。

  与此同时,陈某联系该游戏网站法人代表姚某明,要求姚某明转入8000元到指定账户,自己就停止攻击。

  考虑到游戏平台客户很多,如果总是无法运行,损失更大,姚某明同意给钱。收到转账后,陈某让黑客停止攻击。

  出国继续黑

  钱来得够快。接着,陈某卖掉家中的旧电脑,到泰国找网友。

  眼看8000元花得差不多了,陈某躲进泰国的宾馆,通过网络再次找黑客,要求黑客对上述棋牌游戏平台再次攻击。

  这次,陈某狮子大开口,向姚某明要了38000元。不想,又过一个月,陈某第三次找上了姚某明,对棋牌游戏平台进行了第三次攻击,要到了24000元。

  很快,3个月的签证到期,同年6月25日,陈某从泰国飞抵厦门机场,刚下飞机,就被等候的警方抓获。原来,姚某明早已报案。

  敲诈反被骗

  在接受警方讯问时,陈某供述,自己通过网络找到第三方,每次都要求姚某明将钱打到第三方提供的银行卡号,第三方收取30%的手续费后,会将余款转入其账户中。姚某明汇入的第二笔款项38000元,自己并没有拿到,被第三方给“吃”了。

  事后,陈某家属向姚某明赔款70000元,获得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威胁手段,强行向他人索取钱财,数额巨大,这样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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