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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福建企业年度报告网络可查 未来15部门参与
2014-07-18 07:21:04  作者:徐昕昀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东南快报7月18日讯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务院近期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目前,全省工商部门已正式停止了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工作,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二期工程将于8月起开通使用。

  未来15部门参与公示

  据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二期工程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展示企业年度报告。2013年度及以前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业,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均为企业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的有关信息,分为应当公示的内容和可自主选择公示的内容。

  据悉,福建是首个将全省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集中展示在一个平台上的省份。除工商部门以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也可以在平台上展示,目前已经有4家行政管理部门与工商部门互联共通,分别是省高院、民政厅、安监局、邮政部门,预计未来将有15家行政管理部门加入合作。

  信息公示平台上由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还包括两类案件信息公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处罚案件和知识假冒伪劣的处罚案件。另外,一些涉及企业隐私、商业机密和国家秘密的信息将不予公示。

  首先进行信息公示平台身份认证

  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时间从2014年8月1日开始,到2014年12月31日结束。今年处于逐步过渡阶段,从明年起,企业年度报告时间则和以往的年检时间一样从3月1日起到6月30日结束。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自行通过网络登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申报年度报告。首先要进行信息公示平台身份认证,企业可采取联络员身份认证或者CA证书身份认证。企业应当到其注册登记所在的工商部门办理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完成联络员身份认证。

  联络员备案后次日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年度报告。持有有效福建CA证书且在服务期内的企业可以利用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登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年度报告。

  企业应当如实填写年报相关信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查发现企业伪造相关信息将对企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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