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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塘玩耍12岁男生溺亡 村里多个水塘无警示标志
2014-06-30 08:19:21  作者:张惠玲 张伟华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提醒:小孩游泳,家长一定要陪同

  小锋的这一悲剧,也再次给许多家长、小孩敲响了警钟。

  对此,漳州市教育安全科科长陈恩龙说,暑期孩子放假在家,一些乡镇村的小孩接触河塘机会更多。还有一些孩子把河沟、鱼池等当成天然的游泳池。特别是一些外来工子女,家长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小孩,往往容易造成意外。为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各学校要求学生谨记做到防溺水六不准,并通过告家长书告知家长。

  陈恩龙也提醒,孩子无论在游泳池或海边等地游泳,一定要有家长陪同。不会游泳的同学不要独自下水;会游泳的同学也不能去深水区或水位很深的地方,一旦遇溺水,不能盲目下水救人,一定要赶紧报警寻求帮忙。

  暑假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新闻链接暑假期间,也要防火防祸

  除了防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的防范也是极其重要的。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就发放告家长书,提醒暑假期间防火防祸防溺水。

  漳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孩子们还应注意不要在马路上相互追逐、嬉闹,不要雨天打伞骑自行车。如果是乘坐公交车,一定要在车停稳之后,再上下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

  此外,遇到火灾时怎么办,如何逃生,家长也应该提醒自己的小孩。暑假期间,烫伤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对此,漳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也提醒,家中暖壶等高温容器应放在高处或孩子不易碰到之处;在厨房做饭时,人不离开或关上门,以防止孩子突然闯入,一旦不慎烫伤,需及时就医。

  (海峡导报记者 张惠玲 张伟华 文/图)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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