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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4人谣传“暴恐”被处罚 转发500次即可入刑
2014-06-24 15:06:47  作者:郭钦转  来源:闽南网  【字号

  警示:即使“求证”也不能免责

  “转发网络谣言时候,即使打着‘求证’、‘这是不是真的’之类的旗号,也不能免责。”芗城公安法制部门的一位民警称,对于网络的造谣、传谣处罚,其造成的实际影响才是衡量标准。

  据了解,就在“暴恐”谣言发生的几天前,一条“漳州龙文区裸尸被挖心”网络谣言,一度在网络上热传,称“青蛙王子公路旁边发现一具裸尸,心脏被挖”!而根据龙文区警方的调查,并无网上所传情况。

  两名传播谣言的男子被刑事拘留,而一名女子因将谣言内容截图,在论坛网上“求证”,也被处以罚款500元。

  据了解,该女子所发的网帖,点击量过千。

  解释:转发500次即可入刑

  芗城警方表示,网络世界也是法治社会,发布或转发谣言,同样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尤其是对于“暴恐事件”之类容易造成社会恐慌的谣言信息,市民一定要注意甄别,不可随意转发传播。

  据介绍,根据国家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网络谣言被转发500次以上,或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的,便可被视为“情节严重”,按寻衅滋事罪处理,负刑事责任;而情节轻一点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虚构事实,扰乱治安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海峡导报记者 郭钦转 通讯员 郑乐和)

【责任编辑:徐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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