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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前 闽重要流域管理将全面实行“河长制”
2014-06-19 09:23:07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9月底前排查

  水环境安全隐患

  今年9月底前,各地要组织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在重点流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排查化工、合成革、印染、造纸、制药和合成氨等重污染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

  对排查中发现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化工、涉重金属企业,一律关闭;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十五小”和“五小”项目、“三无”企业,一律取缔;对未经环评审批或者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擅自建设和投产的项目,一律停建停产;对分流分治不到位、治理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应急池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居民搬迁的,一律停产整改;对存在环境风险和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于今年底前完成环境风险问题整改、编制或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所有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到100%,未达标的必须于今年底前整改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园区及园区内企业一律停产整改。2016年底前全面拆除流域禁养区内违建畜禽养殖场,完成出栏万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的零排放改造。

  省政府还要求各地在8月底前制定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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