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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国保”修缮方案首公开 年内或交文物局
2014-06-15 09:32:29  作者:黄晓波 石雯祺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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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浪屿汇丰银行旧址。 (本报记者 姚凡 摄)

  修缮“国保”

  要经国家文物局审批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与此同时,这些“国保级”建筑的修缮设计也不是能够随便动工的,需要国家文物局的审批文件才能开展修缮工作。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鼓浪屿整治提升以来,结合“申遗”进行的岛上风貌建筑修缮工作,正在扎实推进。昨日是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为主题的第九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岛上十三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修缮设计方案在协和礼拜堂前广场一一亮相,首次向公众展示。

  记者获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鼓浪屿近代建筑群”共有20处,目前已完成以下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修缮设计方案:美国领事馆旧址、汇丰银行公馆旧址、天主堂、安献楼、厦门海关税务司公馆旧址、海关验货员公寓旧址、会审公堂旧址、救世医院旧址、博爱医院旧址、毓德女学堂旧址、万国俱乐部旧址、海天堂构、黄荣远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什么概念呢?据记者了解,中国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分为文物保护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个级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与此同时,这些“国保级”建筑的修缮设计也不是能够随便动工的,需要国家文物局的审批才能开展修缮工作。

  鼓浪屿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修缮设计方案的文本已经提交福建省文物局进行审批,今年内将递交国家文物局,一旦国家文物局审批下来了,修缮也就可以正式开始。目前,方案也在不断征求意见,如果有建设性意见,可以向鼓浪屿管委会规划部门提出。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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