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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浆厂排污水入南靖永丰溪 被立案暗渠照排废水
2014-06-13 09:50:45  作者:苏禹成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说法

  严重污染环境 有14项入刑标准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杨建亮律师介绍,我国1997年《刑法》就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调整为“污染环境罪”。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要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责,需要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的程度。去年6月,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入刑标准: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超3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等。

  刑法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禹成 梁政 文/图)

  □快刀短评

  顶风再排污水 这胆子谁给的

  九龙江是漳州人的母亲河,而永丰溪是九龙江支流,最终汇入西溪。

  永丰溪污染事件经本报曝光后,漳州与南靖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端了工厂,也抓了人。不过,令人十分意外,一个多月后,一边是部门在立案查处,一边是光天化日之下继续排污。

  这样顶风作案,是对法律的无知还是藐视?又是谁给了这么大的胆子?

  南靖县环保局一直称依法办事。可事情过去1个多月,永丰溪上,一半黑褐一半碧绿的溪水却如巨大的讽刺。身为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拿出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苏佐佐)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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