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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台公共交通实施意见 公交司机也要评“星”
2014-02-18 20:55:45  作者:谢星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8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开展城市公交驾驶员星级评定,星级评定与驾驶员工资待遇挂钩,全省四星级以上公交驾驶员比例不低于20%。

  《意见》提出,每年各地要对照《福建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对城市公共汽车服务质量开展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发放政府补贴、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市场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考核不达标的,其享受的政府补贴额度将进行下调。其中,城市公交驾驶员星级评定与驾驶员工资待遇挂钩,全省四星级以上公交驾驶员比例不低于20%。

  按照《意见》要求,至2020年,100万以上人口城市实现中心城区公交出行人数占机动化出行人数的60%以上;100万以下人口城市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80%以上,公交出行人数占机动化出行人数的35%以上。

  此外,今年起新增的城市公交车辆要全部实现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至2020年,全省在用的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辆达6000辆以上,占全省公交车辆的35%以上。

  “智能公交”建设方面,至2020年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IC卡使用率达90%以上,实现全省范围内跨市域公交IC卡互联互通,同时积极推广公交IC卡与客车、出租车等的互联互通。

  (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 通讯员 陈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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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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