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儿子偷钱上网被抓 父亲拒绝还钱被告上法庭
海西晨报讯 为了攒钱上网,初中生小林多次潜入唐某的家中行窃,被抓后其父亲先行赔偿了唐某1000元,但对于剩余7000元以无钱为由拒绝赔偿。为此,唐某将小林父子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16岁的小林小学时随父母从贵州农村来到厦门。由于父母在工地上班,小林缺乏父母关爱,成绩一直不怎么好,他经常逃课,并与社会上结识的同龄人上网打游戏。慢慢的,小林已习惯了不上课的生活。没钱上网了,小林先是向父母要,要而不得后,小林与玩伴就开始萌生偷窃的念头,几次得手后,小林甚至开始公开在白天进入出租房偷窃。
家住集美的唐某就是受害人之一。唐某的出租房之前已被偷盗过,苦于没有证据,报警也没结果,当出租房第二次被盗后,愤怒的唐某在出租房的隐蔽处装了摄像头。结果,小林第三次进入唐某出租房偷窃时,被摄像头拍个正着。报警之后,小林很快被抓获,他对自己的偷盗行为供认不讳,并称钱已花光。小林的父亲先行赔偿了唐某1000元,但对于剩余的7000元以无钱为由拒绝赔偿。不得已,唐某把小林父子告上法庭,要求父子俩赔付盗窃款7000元。经过法院多次做工作,小林父亲最终同意分两期赔付唐某盗窃款7000元。
法官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本案中,小林实施盗窃时未满16周岁,无法予以刑事处罚,但其因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害,如果其本人有财产,则从其本人财产中偿付,如果没有则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 张尚初 通讯员 集法宣)
【责任编辑:伊宁倩】
123热点推荐
热门分享
- 曝林书豪女友乃90后模特 最新性感写真曝光(图)
- 一张图晒晒福州今年发展成绩单 大家都来打打分
- 福州明年要办好六件大事:读懂全市经济工作会议
- 体坛金花今何在:郭晶晶嫁豪门 王楠丈夫买街相赠
- “最美马拉松女孩”走红 称要跑100个马拉松(图)
- 2014年世界最奇葩20张照片 8张来自中国(组图)
- 5岁超萌汉服萝莉走红 网友:最后一次叫韩寒岳父
- 盘点:1982年以来历任外交部新闻发言人都去哪了
- 劳斯莱斯婚车队被曝是纯山寨 只卖25万还能讲价
- 2014年网上最红宠物明星:小狗Boo夺魁(组图)
- 万万想不到家里辐射之王竟是它!电脑手机都不是
- 陈坤儿子生母竟是何琳 盘点各大明星的子女(图)
- 月薪过万的保姆透露卫生间收纳方法,简直绝了!
- 白开水是最好饮料!12个最能帮你击败癌症的绝招
- 谢霆锋张柏芝黄磊邓紫棋 2014年度十大综艺面孔
社会
时政
福建
国内/国际
口腔趣谈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