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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直机关差旅费出新规 公杂费每天80元包干
2014-10-02 15:00:32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公杂费每天80元包干

  行

  根据《办法》规定,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和通讯等费用统称为“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住宿方面,不同的职务级别有不同的标准。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部级干部住宿标准为每天800元;厅级干部为每天490元,正处副局级干部每天400元,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为每天340元。

  吃

  伙食补助方面,除出差到西藏、新疆和青海地区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以外,出差到其他地区的各级工作人员,补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天100元。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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