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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外来工被砸断腿 因没办暂住证少赔30万元
2014-10-18 11:02:21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判决没有暂住证少赔30万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雇主张先生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支付86万多元的赔偿金。

  法官说,被告张先生自认其雇佣李师傅,李师傅又是在其指派的运输业务过程中受伤,因此,雇主张先生应当赔偿。另外,因张先生并非受雇于汽车服务公司,因此汽车服务公司不用赔。

  不过,李师傅虽在城市工作,却没有办理暂住证,无法证明自己在城市“连续居住一年”,因此,法官只能判决按农村标准赔偿。“按农村标准赔偿,要比按城市标准少赔近30万元。”据法官介绍,本案最终适用农村标准,因上一年度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455元,按20年计算,残疾赔偿金应为161460元。不过,如果是城市标准的话,残疾赔偿金应该是40多万元。

  还好,医疗费、扩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没有“城乡差距”,最终,各项费用加起来,总的赔偿金有86万多元。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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