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建新闻
网拍1条裤子收货时变19条 卖家催还不成闹到法庭
2014-10-14 11:56:45  作者:肖和勇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网店拍下1条裤子,收货时却变19条 卖家催还不成,纠纷从线上闹到法庭

  多收的裤子得退还

  闽南网10月14日讯 在网店拍下1条裤子,收货时,却收到了19条。这样的“美事”,让漳浦买家陈某贵遇上了。

  有人欢喜,就有人忧。在厦门的卖家刘先生,发现异常后,急得不行。原来,这赔本的乌龙买卖,是系统出了错造成的。

  为了这事,刘先生和陈某贵从线上到了线下,不但见了面,还吵了起来。原来,陈某贵不肯还多收的18条裤子。他们的纠纷,最后闹上了法院。

  昨天,漳浦法院的经办法官说起此事。

  法官说,7月29日,漳浦人陈某贵,在淘宝天猫商城,相中了刘先生网店的一条品牌休闲裤,标价是229元。陈某贵拍下了1条裤子。

  8月3日,快递员送来了19个包裹。

  此时,陈某贵已明知,是卖家搞错了。

  隔天,卖家刘先生发现异常。他先是打电话,告知对方,是系统出错,要求对方归还其他18条裤子。但后来,陈某贵就不接电话了。刘先生又给陈某贵发了信件,陈某贵也拒绝签收。

  事情一拖拖到了9月。刘先生无奈,到漳浦法院起诉陈某贵。庭审中,陈某贵一开始称,多出的18条裤子,是对方搞错了发给他的,他拒绝归还。在后续审理过程中,陈某贵还称,18条裤子弄丢了4条,不知去向。如果归还也只能还14条。

  这让刘先生无法接受。

  10月11日,漳浦法院认为,陈某贵收取了卖家多发送的18条长裤,没有合法依据,为不当得利。陈某贵在收货后有诚实信用保管的义务,因此不能返还实物的4条长裤应按交易价格返还价款916元。法院最终判决,陈某贵返还卖家14条裤子及现金916元。

  (海都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韩魁欢 林旺成)

【责任编辑:伊宁倩】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