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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实验:远光灯致行人消失 司机暂时“失明”
2014-01-05 15:48:48  来源:大闽网  【字号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在中心市区街头,滥用远光灯的司机不在少数。记者实验证明,远光灯照射会使对向来车司机眼睛短暂失明,造成对向车辆前方行人“消失”,安全隐患较大。警方提醒,滥用远光灯将记1分、最高罚200元。

  调查 滥开远光灯 现象普遍

  昨晚9时,记者在中心市区几处路段进行观察统计。在东街与二郎巷交叉路口,短短20分钟内,共有12辆车开着远光灯。在温陵南路靠近新车站附近路段,虽然道路中央有隔离护栏,但是远光灯仍可从护栏间隙透射过来,影响来车。昨晚9时30分,记者随机观察10分钟,开远光灯的车就达35辆。记者看到,有的司机本来开着近光灯,为了抢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过马路之前通行,特地开启远光灯,甚至一开一关,闪得行人不敢过街。

  记者随后又走访市区多个路口,发现在排起长龙的车队中,滥开远光灯的车辆不在少数。

  实验 远光灯照射使行人“消失”

  远光灯如何使行人深夜“消失”呢?记者实验证明。

  准备:记者模拟道路上两车交会的情景。车辆A与车辆B在临近的两车道相向距离约50米。行人站在车辆B前方约10米处。

  步骤一:车辆A打开远光灯,车辆B则打着近光灯。两车交会模拟开始,车辆A慢慢驶向车辆B,还未行驶至行人处时,记者坐在车辆B中,基本可以看清行人的整体轮廓。

  步骤二:当车辆A行驶至行人处时,在强烈的灯光照射下,记者眼前一片白茫茫,瞬间感觉眼花,难以睁开眼睛,约有2秒时间处于短暂的失明状态,眼前的行人完全“消失”了。

  步骤三:当车辆A继续行驶超过行人后,没有远光灯的照射,记者又看到行人。

  总结:假设车辆A与车辆B均以每小时50公里的状态行驶,当车辆B的司机在被远光灯照射,从短暂失明到重新恢复视力期间,前面突然冒出行人,司机即使做出及时反应,由于车辆的制动距离不够,行人也非常有可能被车辆撞上。

  危害 滥开远光灯易发车祸

  民警介绍,滥开远光灯的危害主要是在远光灯照射下,对向来车司机会出现盲区,造成车辆前方的行人“消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小轿车远光灯发出的光会平行射出,光线较为集中,亮度较大,可以照到较远距离的物体。夜间行车,远光灯由于强光和聚光效应,会刺激对向来车司机的眼睛,使对向来车司机在瞬间对前方某个角度形成局部盲区,甚至是短暂失明,从而无法看清车身两侧的路面情况,难以认知来车的宽度与距离,所以才会造成前方行人“消失”的情况。在车辆未减速的情况下,极有可能撞上车前部的行人或车辆。司机如果在慌乱中突然减速,又极易造成后车追尾,在没有中央隔离护栏的道路上,危害性更大。

  为什么在远光灯的照射下,人的眼睛会短暂失明?福医大附属二院耳鼻喉科郭医师介绍,这是因为人的瞳孔会根据环境光的亮度调节到适合的大小。当光强度剧增时,瞳孔来不及调节大小,大量的光直接刺激到视觉神经,造成轻则眼花,重则暂时性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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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种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同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

  (记者 李凯龙/文 陈起拓/图)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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