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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男子泄愤烧岳父祖宅 以放火罪被判5年徒刑
2013-07-08 09:59:58  来源:宁德晚报  【字号

  因脾气暴躁,古田的李某婚后常因小事打骂妻子,妻子离家出走后,他怀疑娘家人知情不告,于是怒烧岳父祖宅,造成5万多元的经济损失。近日,古田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以放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

  现年35岁的李某与妻子陈某结婚多年,刚开始两人生活还算不错,可是随着相处时间增加,两人矛盾日益突出,常因小事发生争执,李某脾气暴躁,不仅有抽烟、吸毒的习惯,还爱喝酒,经常在外喝酒打架闹事,有时还借故殴打妻子。2011年底,两人再次发生争吵,期间李某不仅动手打陈某,甚至还持刀将其捅伤,之后还放话要将其活埋。无法忍受家暴,也觉得无法再与李某共同生活后,陈某带着恐惧离家到外地打工。

  得知妻子离家出走后,李某暴跳如雷,他四处寻找妻子的踪影,寻觅未果,他怀疑娘家人故意将妻子藏起来,于是其三番四次上门找人,李某岳父等人表示不知道。

  2012年5月一天清晨,李某又到岳父家中质问陈某的行踪,而后双方发生了争吵,李某气急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及早就准备好的汽油,将岳父老宅点燃,火苗在汽油的助燃下,迅速燃烧起来,还好大火被及时扑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李某岳父的老房子是双层土木结构,面积有670平方米,如果火势没有得到及时控制,随时威胁到周边建筑及群众的人身安全。最后,其岳父老房子的下廊、前厅被严重烧毁,房顶也被烧坍塌,造成52930元的经济损失。

  事后,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李某进行司法鉴定,认定其作案时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保持完整,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因事发当时,李某完全是故意放火烧毁他人的房屋,所以古田县人民法院以犯放火罪将其定罪。

  (宁德晚报 赵小月 曾鸣 朱国贤)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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