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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发布 要“敢闯会闯”
2013-12-03 14:54:45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关键词:数字福建

  确立电子文件、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

  16.创新“数字福建”建设机制。建立健全“数字福建”统筹全省信息化工作机制,坚持规划、项目、资金、评价一体化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统筹推进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两化融合等建设应用,增强综合协调能力。推进省直部门信息中心机构和业务整合,依托政务云平台,加强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集中统管。明确政务信息资产归属本级政府所有,实施统一管理和应用调度,构建信息共享和集成应用机制。确立电子文件、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普遍推行电子证照和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资产评估上市。

  关键词:深化税改

  适时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适时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监督,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密切跟踪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措施,及时推进福建财税改革。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减少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缩小县域财力差距,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逐步提高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关键词:农业经营体系

  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18.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农业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更加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发展机制,建立设施农业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机制。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金转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关键词:农民财产权利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

  19.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推广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发证工作,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推动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关键词:林权制度改革

  保持森林覆盖率全国首位

  20.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权动态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统一的林权流转市场。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建立公益林发展保护和商品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保持森林覆盖率全国首位,提高林木蓄积量。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商品林经营专业化、规模化,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水平。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经营机制的转型和提升。建立公益林补偿稳步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机制。强化林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

  关键词:水利改革

  完善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基础设施的政策机制

  21.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全省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强化水资源全流域跨区域管理。完善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基础设施的政策机制,促进水利投资多元化。建立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实施小型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协会,完善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管护机制。

  关键词:农村工作机制

  坚持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公务员

  22.创新农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科技特派员等制度,创新服务“三农”长效机制。健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深化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探索与乡镇各类便民服务机构衔接整合。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六、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关键词:城乡平等

  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23.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建立促进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的机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关键词:城镇化

  支持福州闽江口金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构建福州大都市区

  24.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机制。构建以人为核心、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型城镇化格局。推动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户籍、土地、财税、社保、住房、区划、投融资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城镇化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三规合一”改革试点。理顺并创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健全促进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推动形成跨市、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共建、利益共享机制。支持福州闽江口金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有序改市。总结推广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经验,推进强县(市)、强镇扩权改革,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县(市)和乡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并支持建设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机制。

  关键词:户籍制度改革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25.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优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资源,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管理服务运作机制。加快建设公租房,构建覆盖常住人口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七、加强山海协作与陆海统筹,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关键词:扶贫开发

  优先布点符合生态和环保要求的产业发展项目

  26.健全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坚持开发式扶贫,健全专项扶贫、对口扶贫、社会扶贫机制,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推动扶贫工作精准化。全面落实帮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机制,优先布点符合生态和环保要求的产业发展项目。健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的财力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库库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7.完善苏区老区振兴发展政策。落实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加强对苏区振兴发展的规划指导、政策支持、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建立健全苏区老区投入增长长效机制。发挥特色产业支撑作用,增强苏区老区发展活力。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探索推进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

  关键词:海洋经济

  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建立陆源污染物排放溯源追究和生态补偿机制

  28.创新山海协作工作机制。鼓励沿海和山区、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经济规律、市场办法协作共建产业园区,产业园区的税收按财政体制属当地留成部分,原则上按合作双方的投资比例或协议比例分成,增加值由合作双方按投资比例或协议比例计入各自的经济总量。对于共建产业园区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转移项目适当减免地方性收费。

  29.完善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建立规划约束引导机制,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岸线、海湾、滩涂、海岛、近海海域和陆域资源。推进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岸线、海域等海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海洋资源价值评估机制和海洋资源初始产权有偿取得机制。实行集中集约用海,推行差别化供给和并联审核制度,确立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在建设程序中与土地使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建立陆源污染物排放溯源追究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近岸海域海洋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建立分类引导的海洋产业发展导向机制,鼓励支持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加快发展。创新海洋渔业组织经营机制,完善渔港投资、建设和管理体制。完善海上联合执法机制,深化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港口整合成果,深化港口管理一体化改革,进一步落实同港同策。

  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关键词:对台交流

  争取在我省保税港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之间先行试点通关查验结果互传互认

  30.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完善和优化对外开放环境,加强全方位对外合作。在发挥对台优势和巩固闽港澳侨合作的同时,打造新的海上丝绸之路,进一步密切同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经贸合作,创新外经贸体制机制,构建新平台,开拓新市场。整合提升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在我省设立自由贸易园区。创新利用外资渠道,注重与国际产业资本相结合,引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扶持企业打造全球营销网络和自主品牌,完善境外投资管理机制,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商务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省、市、县投资促进机制,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体制。

  31.深化对台交流合作。创新对台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落实、民间参与,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对台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石化产业园区等平台载体作用,健全闽台产业深度对接机制,推进ECFA后续协议的落实,重点抓好15项区域性先行先试条款的实施。推动闽台通关合作模式创新,争取在我省保税港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之间先行试点通关查验结果互传互认。深入开展两岸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交流合作。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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