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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一侏儒乞丐强行乞讨 拦路抱腿吓坏路人
2013-12-12 15:51:56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字号

  该乞丐曾在市区多地行乞

  报料的庄小姐说,早在今年10月初,她就看到这名乞丐的身影,“经常在这一带出现,强行乞讨,有时候别人不给他钱,他还吐口水,甚至用小石头砸人”。一名遭抱大腿的女子说,“以前也碰到过儿童乞丐,采取类似的方式,但毕竟是小孩,还能接受,这个可是成年人,实在太恶心了”。

  而早在11月24日,“泉州19楼”论坛上就有网友发帖抱怨。该帖子的作者“Martin潇”说,他在丰泽广场一餐厅内用餐,透过玻璃橱窗,看到外面一侏儒乞丐,专门向年轻女性乞讨,短时间内,多名女性受到侵犯,“不给钱就抱大腿,乱摸女性的身体,还吐口水,超级无敌恶心”。

  此外,多名网友回复,称在市区东街钟楼,涂门街百汇、泉秀街大洋百货等地,都见过该乞丐的身影,见过他强行乞讨的行为。

  强乞可处拘留受害者可报警

  当天,鲤城海滨派出所也接到沿街商户店员的报警。可当值班民警到现场时,没有发现乞丐有过分的行为,只警告了他。但随后,看到记者相机中的照片,值班民警决定杀个“回马枪”。

  下午4时30分许,民警再次找到他,让其回派出所。没想,乞丐突然发狂,将头往一旁的商店橱窗上连撞好几下。民警要去制止时,他还张嘴,想要咬民警。见到他反应激烈,民警只好作罢,对其严重警告后放行。

  对此,民警坦言,虽然相关法律中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但因为没有受害人报警指控这名乞丐,因此,警方不好对他进行处理。

  为了杜绝这种现象,民警提醒说,今后,再遇到类似被强行乞讨的行为,受害者可及时报警。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邵珣 黄谨 文/图)

【责任编辑: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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