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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酒店项目经理利用职权 索贿67万元获刑八年
2012-03-31 16:16:45  来源:东南网  【字号

  拿钱又索车,还要“入干股”

  尝到甜头后,杨某更大胆地走上了索贿路。2010年5月至9月间,他以“优惠加盟费”为由,多次向七天酒店厦门厦禾店加盟商刘某、周某索要好处费共计3万元。

  另外,杨某还向这两位加盟商索取一部二手广州本田雅阁轿车 (价值13.3万元)。2010年7月19日,杨某发短信给周某,要求买车,并要求车主名字登记为杨某,2010年7月26日,周某买了辆本田雅阁二手车给杨某使用,但车主登记人是周某,杨某一直要求将车过户,但周某没有同意。然而,“胳膊拧不过大腿”,几经讨价还价,周某最终被迫承诺:等酒店开业后将车作价4万元过户给杨某。

  随后,杨某又得寸进尺,要求占有七天酒店厦禾店的5%干股,他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要求加盟商开具“已收到50万元入股金”的收条。后来,刘某、周某向杨某出具了一张厦禾店45万元投资款的投资收条。

  2010年10月19日,杨某又一次索贿。当天,他在办公室向七天酒店厦门湖滨南路店加盟商索得2万元。

  2010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在七天酒店厦门莲花广场店抓获了杨某,并扣缴涉案的本田雅阁轿车。

  一审法官说,杨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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