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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各自偷情互相捉奸 妻子要老公写《保证书》
2011-09-28 11:39:27  来源:东南网  【字号

  律师说法

  《保证书》怎么写更有效?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目前对于《婚外恋保证书》这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还存在很大的争议。

  我个人认为“忠诚协议”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为有效:第一,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第二,约定内容具体明确,有可操作性;第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婚姻本质上就是契约,在已成立的契约基础上应允许夫妻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类的“补充协议”只要符合上述三点条件,法院就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在签订类似《婚外恋保证书》这类的“忠诚协议”时,应注意几个方面:一、不要通过胁迫等手段强迫对方签订,否则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二、所处分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可以自行处分的财产,否则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如不能约定对方父母的财产归一方所有;三、内容具体确定,如有的协议约定“不得做对不起对方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对于如何认定什么属于“对不起对方的事情”就会产生争议;四、具有可执行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举案说法

  丈夫婚外恋 财产三七开

  昨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此前曾有一名丈夫写下《保证书》后,又因婚外恋被妻子抓到,结果打离婚官司时,法院判决他们夫妻名下财产按三七分,他的妻子林娜(化名)因此分到了七成财产。

  据介绍,20多年前,林娜和刘生(化名)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并结婚。1995年,两人生下一个女儿。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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