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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台新规 经2/3以上业主同意可给旧楼加装电梯
2010-08-04 21:17:30  作者:李强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5道关卡办理审批

  意见明确规定,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规定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委托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经检测鉴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二)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三)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住宅建筑原设计单位或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其他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四)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建设单位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后,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

  (福州日报记者 李强)

【责任编辑:陈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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