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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高温下作业每人每日补贴5—8元
2010-07-03 09:01: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近日我省大部分地区高温已达到35℃以上,其中南平、三明、龙岩、福州、漳州、泉州的部分地区已达36℃-37℃,局部超过38℃,许多市县的气象部门发布了高温橙色预警信号。省总工会已对全省的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企业工会,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重点工作来抓,把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班组、每个高温岗位和每一名职工。

  省总工会要求我省企业主动采取各种通风、隔热等降温措施,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时间和休息时间,适当延长休息时间及减轻劳动强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也是防暑降温工作的重点。同时,不能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患病或尚未康复的职工不能在高温、高湿岗位上作业,一旦发现岗位上有职工患病,企业应立即命其退出高温岗位。

  另外,企业要及时供应和发放夏季防暑等保健用品,同时注意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按照《福建省关于企业支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的通知》要求,如果企业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标准发放。(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陈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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