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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厦门人物毕业后求职无门 因残疾没人愿录用
2007-07-05 17:43:25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林婕向记者展示她的画作。

      一位年迈的父亲陪伴着残疾的女儿四处奔波找工作,这位女孩名叫林婕——曾是2003年“感动厦门十大人物”之一。一年前,记者曾在人才市场偶遇林婕,心里始终无法忘却这一幕。一年过去了,又到了毕业生寻找工作的旺季,不知她工作有着落了没?为解开心中的“疑团”,昨日,记者费了一番周折找到林婕家。

      一年艰难的求职路

      “这一年来,我们家林婕曾奔走于一次又一次的人才招聘会,却一次又一次失望而归”,林婕的母亲孙老师向记者诉苦说,现状让他们感到很担忧:这位曾经的“感动厦门十大人物”之一,却找不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林婕参加过20多场各种类型的招聘会,可残疾的身体却使她屡屡遭遇种种尴尬。招聘会上有的招聘主管客气而又耐心地向她解释落选的原因——“你的身体太特殊了,我们没办法选用你”。求职过程中,她多次遇到这样的情景:招聘主管对她很怜惜和理解,因为她的事迹让他们深受感动,她的才华也让他们乐意接纳,可每每到了用人单位高层决策时,林婕又被毫不留情地从名单中刷掉了。

      “每次从人才市场找工作回来,孩子总感到很辛酸,眼眶里浸满泪水,所有这一切,都像千万根针深深扎在我们的心头上。”林婕的母亲如是说,“这只一心想融入社会的‘丑小鸭’的确让我愁白了头发,落实工作问题总是遥遥无期”。

      一年来,尽管林婕几乎没有错过一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可令她失望的是,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招聘的岗位更多的是保洁员、搬运工、仓库管理员等从事体力劳动的岗位,她的身体条件根本无法承受。

      她曾以什么感动厦门?

      女孩林婕,去年毕业于南洋学院的广告与装潢设计班,如今除英语课程外,她已完成自考大专的所有课程。

      她一出生就被确诊为先天性脑瘫,双脚成剪刀状,不会说话。笔直地站立和正常地说话,对她来说可能都是一种奢望。

      4岁的一天,林婕颤颤巍巍地站立起来,全家人都惊呆了,家人相拥而泣。之后,她学会了走路。

      被医生说是能够成长就是奇迹的她,最终凭着自强不息及身边人的热心扶助进了学校,并学会了写字、写作和绘画,最终还走进了大学之门。她的数学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绘画还曾获得过大奖,她还把自己精心画的每幅画订成一本《丑小鸭画集》。

      大学三年,她除了学会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外,还掌握了各种相关软件,如3Dmax、FLASH等,基本掌握了C语言、Html等基础编程。除此之外,她还多次获得过征文、绘画、雕塑和设计等大奖。

      坚强勇敢的她,被光荣评选为2003年“感动厦门十大人物”之一。林婕就读的南洋学院鲁院长说,林婕早已以她身残志坚的精神感动了整个学院,而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是任何人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是林婕对社会的特殊贡献,因此她能感动整个厦门。

      父母期待她早日融入社会

      许多读者对林婕也许并不陌生,因为她的动人事迹曾屡屡见诸报端,她曾感动过千千万万的读者。林婕的父母说:“我们最大的期待就是,林婕能早日融入社会,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有个较理想的工作环境,能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能够得到社会的最终认可。我们并不在乎她的工资有多少”。

      林婕的母亲动情地说,林婕的成长离不开整个社会的关爱,她坚强而又乐观,她的心态甚至比正常人还健康。

      尽管林婕的外表形象不大好,不能用语言与人沟通,但她的听力超常的好,理解能力也很强。

      24年来,这对教师夫妇含辛茹苦地培养林婕长大成人,事实上,孩子也完全能够自食其力,“可现实社会却难以接纳她,我们实在感到担忧……”林婕的母亲说。

      林婕的父亲林老师说,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助残事业不能停留在表面上,对林婕的命运我们始终有种期待,我们期待着她能有一个美好的前景。

      残疾人求职缘何遭冷遇?

      在当前残疾人求职过程中,遭遇种种“闭门羹”的境况,其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深层次的问题呢?记者就此走访了市残联、教育专家,共同探究残疾人就业难的原因。

      对残疾人存在用工歧视

      厦门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主任杨炳祥介绍说,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方面,用人单位招不到残疾人;另一方面,又有大量残疾人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前些日子,在一次台商代表座谈会上,有的用人单位甚至向政府部门“告状”,市残联不给企业推荐足够的残疾人,导致他们要缴纳不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而实际情况是,以今年5月份为例,市残联举办的一次大型残疾人招聘会上,有300多名残疾人前往求职,但40多家用人单位只招聘了15名残疾人,对此许多残疾人都失望而归,认为这是“残缺的残疾人招聘会”。如今市残联登记在册的残疾人,就高达700余人没法实现就业。

      造成此类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杨炳祥分析说,首先是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存在用工歧视造成的。当前残疾人就业岗位普遍较差,比如我市岛外一家台资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招用了29名残疾人,无论其学历高低,却全部被安排在清洁工的岗位上;尤其令人气愤的是,不少用人单位竟然按外来员工标准给本市城镇残疾职工缴交社保,并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用残疾职工时设置“高门槛”

      杨炳祥表示,当前不少残疾人还遭遇“高才低用”的现状,一些用人单位用残疾职工时,普遍设置了“高门槛”,“他们缺乏道义标准,心中却只有钱的标准”。如我市一家企业招聘的仅是清洁工和餐厅的辅助工,却要求残疾人拥有大专或本科学历,最终通过残联找到这份工作的两位残疾人都扫兴而归。

      一些企业没有“因人设岗”导致一些残疾人灰心失望。残疾人的残疾情况各有不同,但有的用人单位在给残疾人安排工作岗位时,没有根据残疾人的残疾情况、残疾程度来给残疾人分配工作岗位,如我市某企业甚至给肢体残疾人安排了搬运工的岗位。

      冒用残疾人证充抵安置人数

      2006年6月1日起,厦门开始施行《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该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总数的0.8%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否则就要缴纳一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当前的计算方法,每少安排一个残疾人就业,企业就必须缴纳1.5万余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此,造成一些用人单位绞尽脑汁借用、冒用残疾人证充抵安置残疾人数。

      杨炳祥说,在对用人单位的在岗残疾职工核定和日常巡查过程中,主管部门也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借用、冒用残疾人证充抵安置残疾人数的情况,希望以此来逃避应尽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和残疾人“合作”,造成企业逃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后果,主管部门一方面将对残疾人进行教育,屡教不改的,将由市残联收回残疾人证;另一方面将责令企业进行整改,企业如果没有在限定时间内缴纳就业保障金,那么地税部门还将向其收取一定的滞纳金。

      【专家说法】

      法律明文禁止就业歧视

      厦门市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陈军认为,就业歧视为我国法律所明文禁止,可眼下,一些用人单位宁愿花钱买残疾人证,雇佣假残疾人,也不愿意安排真残疾人就业,把他们拒之门外。法律上的空白,使许多残疾求职者在遇到歧视、权益受损之际投诉无门,也给个别企业和单位以可乘之机。

      有的企事业单位招考在编人员时,有意识地提高录用体检标准,把身体健康、无残疾作为基本条件;也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条件中没有设置歧视条款,实际上总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来拒绝一些残疾应聘者。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细化,相关规定过于原则化使其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遭受歧视的残疾应聘者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责任编辑: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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