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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服务证注意这些事项
2012-08-25 20:52:3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3日本报刊登了《凭身份及户籍证件可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的消息,这一便民新政引起了许多群众的关注。连日来,市人口计生委接到了不少咨询便民办证具体流程的电话,为此记者向省人口计生委作了了解。

  按照《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试行)》规定,办证材料将精简。具体程序是:拟生育第一孩的,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向乡镇(街道)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申请再生育的,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提出申请。

  本省夫妻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相关申请。对于跨省婚姻则规定,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原则上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女方户籍地在外省,在本省男方户籍地常住的,经女方户籍地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可以在我省发证。

  当前因就业等原因,人员流动大,人户分离情况十分普遍。对这类群众的办证问题,办法规定,因人户分离,无法掌握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后,经与全员人口信息服务管理系统(PIS)进行核实登记后,可以直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本人无法亲自到场办证的情况,将推行委托办证制,即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出具委托书,由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或近亲属代办生育服务证。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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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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