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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一商家强收餐具费侵犯消费者权益 被罚2千元
2011-08-19 21:51:17  作者:朱榕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7日,连江县工商局对林某强制收取餐具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罚款2000元。这是连江县工商局查处的首起强制收取餐具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5月23日,连江县工商局对连江城关地区的餐饮店强制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3家涉嫌违法的饭店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林某经营的饭店就在其中。6月2日,连江县工商局对这3家饭店进行检查,发现另外2家已整改,林某没有整改。林某的店内没有悬挂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使用费的告示,也没有提供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免费餐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选择权。连江县工商局据此对林某罚款2000元。

  据连江县工商局负责人介绍,向消费者提供消费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餐饮业是否明确告知,强行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的做法都于法无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通讯员 李太容 郭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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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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