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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吃饭时店外车被偷 食客质疑酒店没尽到义务
2011-05-11 23:52:50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在酒店吃饭,出来之后电动车就不见了。”11日,家住仓山区的李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讲述他9日在仓山区怡美酒店吃饭丢车的经历。

  9日是我岳父生日,我们特地在怡美酒店吃饭庆祝,因为家里还有一位老人走路不方便,我爱人就用电动车把老人载到酒店门口,然后车就停在门口。”李先生介绍,当日20时,他们一家吃完饭从酒店出来,便发现停放在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

  “让我气愤的是,我们找车时,酒店的保安说这里最近陆续丢了十几辆电动车了,停车时我们还问保安能不能把车停在门口,保安却说可以,这不是存心让我们的车被偷吗?”李先生说。

  怡美酒店大堂服务人员告诉记者,这几个月,酒店门口确实丢了十几辆电动车,“有时候把车停在门口,10分钟后就不见了”。

  “这里既然这么容易丢车,酒店为什么不设置提示牌呢?”李先生认为,酒店方没有尽到提醒顾客的义务。带着李先生的问题,记者找到怡美酒店二楼的金满堂酒楼,该酒楼的俞经理告诉记者,怡美酒店的餐饮部、桑拿部和客房部是分别承包出去的,金满堂酒楼是怡美酒店的餐饮部,李先生一家的确在9日晚上在酒店消费过。“至于李先生丢车的事情,我认为他应该去找物业,保安和其他服务人员都是物业雇的,我们的停车场也是承包给物业的。”俞经理表示,酒店门口丢车的情况她也有所耳闻。

  而酒店物业的负责人陈主任则表示,前几天酒店刚刚更换物业,他们是10日才正式进驻酒店的。“你说的那个情况我现在不太了解。我已经要求保安不要让客人把车停放在门口,我认为这个不是我们保安的责任。而且防盗指示牌贴在那里也不美观,会影响酒店的形象。”陈主任说。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表示,虽然酒店没有向李先生收取停车费,双方不算保管合同,但是酒店方有保护好顾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如果酒店门口容易丢车,应该善意告知或者张贴“此处禁止停车”的标识牌。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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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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