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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超三成机动车夜间开远光灯 6种情况不能使用
2011-12-21 22:19:28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好多车打远光灯,太晃眼了,非常不安全!”20日,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在市区道路行驶时,经常遇上许多“开大灯”的驾驶人。当晚,记者在二环路蹲点调查,发现有超过三成机动车开远光灯行驶。警方表示,会车时违规使用远光灯会使对向车辆驾驶人瞬间失明,6种情况下不得使用远光灯。

  随机调查:超三成机动车夜间开远光灯

  20日晚830分,记者来到西二环总院附近蹲点。在3分钟内,记者看到,38辆车有13辆是开着远光灯行驶的。随后,记者又来到福飞路,看到在道路两旁路灯照明光线十分充足的情况下,3分钟内驶过的26辆车中有9辆开着远光灯。2110分,记者来到闽江大道上渡派出所路段,3分钟看到共有17辆车经过,其中7辆车开着远光灯。

  记者随后驾车在二环路行驶。记者发现,在高架桥快车道与对向车会车时,若对方开启的是远光灯,记者便无法看清桥面中央的隔离水泥柱,特别是上坡或下坡时高架桥大都带有弯度,车子随时可能与水泥柱发生刮擦甚至碰撞,十分危险。

  打进热线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刚拿到驾照不久,在市区内多次遇到会车时对向车使用远光灯,每次刺眼的光芒都让他措手不及。

  “路灯都很亮,真搞不懂有些人为什么开大灯,素质真该提高了!”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说:“现在新手满街都是,经常遇到乱用灯的,被灯光晃眼的瞬间确实很不安全。”

  在随机采访中,有一半以上的驾驶员表示若遇到会车时对方使用远光灯,自己也会打开远光灯“回敬”对方。

  测算:40km/h的车速,远光灯致盲瞬间车行约11

  鼓楼交巡警大队综合科科长李善凤介绍,远光灯与近光灯相比,其光线平行射出,光线集中且亮度大,可以照到更高更远的物体。目前滥用远光灯的现象较严重,在错误的时间使用远光灯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危险事故的发生率。

  李善凤解释道,由于远光灯的光柱位置较高,与前车或对面来车的视线基本平齐,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形成视觉盲区,在此情况下驾驶人对对向车辆车速、距离、宽度等判断将大大失准。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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