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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2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百安居地板起泡
2013-03-13 15:44:01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案例   6

  投保草率签名钱险被套

  2009年3月,韶关退休工人司徒焕强的一笔定期存款到期,到中国建设银行韶关梨园支行办理转存业务。大堂经理邱某向其推介该行代销的中国人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保期6年,每年分红收益约合利率5%。司徒先生考虑自己已66岁,6年保期太长,邱某回应说3年也可以,于是司徒先生便投了保。

  2012年3月,司徒先生以为保险到期,到银行支取,被告知要收取20%。的违约金,司徒先生才知道该保险保期并非3年,而是6年。司徒先生于是向消委会求助。经过当地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保险合同,退还司徒先生本金35万元,支付利息26250元。

  案例   7

  2012年5月至8月期间,程女士、吴先生等4位消费者先后在中山市火炬区太阳城购物广场一家具店订购家具,价值共13000元,提货时间是8月上旬。但该家具店经营者却携带钱财逃走。在与广场管理处再三沟通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吴先生等人找到消委会请求帮助。经调解,最终广场管理处愿意先垫付13000元购物款,下一步再追究该家具店责任。

  案例   8

  2012年10月23日,以胡小姐为代表的数十名鹤山市消费者聚集在鹤山市消委会沙坪投诉站,投诉中山市贵夫人厨房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鹤山影剧院销售有问题电器并涉及虚假宣传,要求退货退款。沙坪投诉站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核查。11月2日,被投诉人为3位购买问题产品的消费者更换了相同型号的产品。

  案例   9

  2012年11月12日,消费者黄女士与丈夫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五村市场惠泰百货商场购物,商场过道上设置为一个斜坡,黄女士行至斜坡处时不慎滑倒,造成大腿根部与手关节断裂送院治疗。在与经营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黄女士来到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方给出合理的经济赔偿。经调解,经营者愿意赔偿35000元。

  案例   10

  2012年8月1日,湛江市徐闻县消委会接到南山镇四塘村瓜农黄某投诉,称其种植的木瓜疑因施用劣质复合肥,导致减产严重,请求帮忙维护其合法权益。经调解,经销商一次性赔偿给瓜农黄某经济损失10万元,退回购肥料款3.95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 谭超、通讯员 宋艳 报道)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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