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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涉嫌偷窃用户隐私 法易网征集网民集体维权
2010-09-28 12:20:14  来源:东北网  【字号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问: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问: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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