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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外地大学,有望在厦申请助学贷款
2006-04-29 11:02:10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厦门市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意见》近日出台,重点在“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具体实施办法有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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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佘峥)今后,厦门的孩子上大学,有望在厦门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近日共同下发了《厦门市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这是根据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修订的。不过,《意见》的最大亮点是提出了“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探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确保我市贫困家庭新生顺利入学。”

在此之前,学生一般需要到自己就读的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004年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规定颁布时,央行和银监局要求: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地区,尽快研究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专家分析说,对于厦门一些到外地读书的孩子来说,和外地贫困地区相比,也许无法以贫困生的身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但是在厦门,他的确属于经济困难,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意义,就在于此。

不过,有关部门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厦门还未有“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具体实施办法,贷款对象是否会局限为考入本市学校的厦门生源等等一些细节,可能有待于相关部门研究。

实事求是地说,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确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利息支付,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一半利息是由财政支付(部属高校由国家承担,省属高校由省财政承担,市属高校由市财政承担),一半是由学生承担。那么,学生如果考到外地大学,谁来支付利息,需要更广泛范围的协商。此外,原本高校要上缴的风险金要如何缴纳,也是一个问题。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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