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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36:54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网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2013年2月九届省委巡视三组巡视福安市,反馈整改6个方面52个问题,还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48)关于“甘棠工业园区、铁湖工业园区没有通过环评规划”尚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16日市环保局出具《关于印发福安市甘棠工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二是2018年10月19日市环保局出具《关于印发福安市铁湖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9)“坂中片区和街尾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污水直排富春溪”等问题尚未解决

  整改情况:

  ①关于坂中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的问题

  整改情况:坂中污水管网项目工程已于2018年7月动工,已完成五洲山至职专北路段、满春街段及工业区段污水管网3.6公里和湖口提升泵站挡墙建设,职专南路段和湖口提升泵站正在抓紧施工。湖口提升泵站2018年12月底完成,管道工程2019年3月底完成。

  ②关于街尾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街尾路(富春南路)改造工程开工后,就一并建设雨污水管道,于2018年7月完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③关于“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问题(同26点)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加快推进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市委、市政府挂钩领导不定期到实地督查项目进展,督促施工方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2018年12月1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通知,将该项目进度纳入督查周报。二是进一步加大约谈督促力度。市住建局、赛岐镇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周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每月约谈福建省福鼎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安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法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施工组织力度。自BOT方3月28日正式进场施工以来,已实现无障碍施工。截至目前共完成土方回填439670立方,挡土墙基础浇捣商砼7403立方,主厂房基础石方爆破量80480立方,确保201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④关于“生活污水直排富春溪”的问题

  整改情况:富春溪东岸污水截流管道工程于2018年11月5日动工建设,已完成1公里管道建设。大溪边污水管道长400米,已完成施工招标,目前排水箱涵已完成施工方案论证调整和图审,现正在对河道进行清淤。富春溪东岸污水截流管道工程将于2019年2月底完成;坂中片区污水管网和大溪边污水管道建设将于2019年3月底完成。

  (50)关于街尾片区危房改造项目还有23户未安置妥当的问题(同23点)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约谈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的牵头挂钩领导多次组织街尾危改办、城北街道、供电公司、市直各挂钩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与刘月英等相关对象进行协调、沟通,寻找突破点;同时,通过约谈挂钩单位负责人、与未签约户协商、与宁德供电公司协调征收户子女工作调动、前往宁德中院协调拆迁诉讼案件等措施办法,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二是压实责任。由城北街道主要负责人每日坐镇街尾危改办督促动迁签约工作,第一时间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会商每户难点问题。市直挂钩单位积极作为,主动与被拆迁对象接触,深入做工作,争取支持。目前新完成签约3户,新作出电力公司宿舍A2楼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户,剩余18户未签约。三是并进推动。2018年12月5日,开始对电力公司宿舍楼A2楼沿街一侧已签约的12户房屋进行人工拆除,同时稳妥完成回迁安置住宅357套、店面20间,促进对剩余户的签约工作。

  (51)关于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24小时蹲守值班,全天候监控、齐抓共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对全市海域进行巡查,并对交溪流域联合开展非法堆砂场重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堆砂场15个。2018年11月以来,组织开展非法堆砂点整治行动2次、海上打击违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5次,常态化执法、夜间突击巡查和值班蹲守20余次,期间共查获违法采砂船只6艘,除两艘属福州辖区海域移交福州市海渔执法支队查处外,剩余4艘案件均在办理中。三是推进行刑衔接。从源头上加强非法采砂监管力度,目前已连续打击非法采砂类违法犯罪行为8起,其中破刑事案件2起,刑拘4人,刑事处理2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2)关于“两违”问题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调查摸底,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拆违力度,稳步推进此项工作。一是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宁德市下达的73万㎡年度任务。二是稳妥推进“两违”分类处置,积极加快城市建成区历史违法建筑存量分类处置工作,目前已清理37.33万㎡,尚余57.5万㎡。

  2.关于2017年3月十届省委巡视二组对宁德市进行巡视,反馈整改意见涉及福安市有5个方面16个问题,其中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还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53)关于“福建鼎信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处于安装调试阶段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市直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该项目于2018年8月建成投产,比原定要求时间提前2个月完成。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4)关于“2013年福安市借给福安市福州商会的1000万元资金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司法追缴。福安市财政局在多次催收借款未还后,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福安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4日下达判决书,判决福安市福州商会偿还借款1000万元及利息,并于2016年4月11日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4月12日,市财政局向法院申请福安市福州商会强制执行还款。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19日,共收回229.8万元。二是申请强制执行。福安市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分二批查封福安市福州商会用来抵债的23部车辆和15部房车,以评估价607.08万元和345万元用于抵偿债务。2018年6月15日,市政府常务第十八次会议纪要同意市财政以市人民法院第二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451万元接受福州商会被查封且二次流拍后的23部车辆,用以抵偿福安市福州商会的债款;2018年10月9日,福安市人民政府同意福安市财政局根据《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闽0981执恢374号之一〕的要求接受拍卖财产车辆15部作价345万元,用于抵偿福安市福州商会的借款余额319万元,余款用于冲抵相关评估费用等。三是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财政对外借款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四组共移交福安市纪委监委信访件170件、反馈问题涉及3件,福安市委、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抽调市纪委监委系统骨干力量,集中时间、精力,聚焦工作重点,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调查核实,目前已办结160件,依规依纪依法对116名相关责任人及5个单位作出处理,其中立案7件16人(科级10人),给予重处分1人,轻处分14人(科级10人),行政记过处分7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人,诫勉谈话25人(科级8人),通报批评12人(科级1人)及3个单位,批评教育20人(科级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2人(科级4人)、2个单位,提醒谈话22人(科级4人),警示谈话2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15人,分别是:

  1.因校工会违规组织教师参加企业宴请问题,给予福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李成文、校工会副主席缪亮云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

  2.因福安职业技术学校违规组织参加企业宴请及赛岐中心小学部分教师校外有偿补课问题,给予福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强党内警告处分(1人)。

  3.因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给予福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汪敬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袁小柱党内警告处分(2人)。

  4.因在处理王小松案件中不正确履职问题,给予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林建生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赛岐派出所教导员李英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看守所科员林坚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城北派出所民警徐陆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阳头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周律政务警告处分(5人)。

  5.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给予福安一中原校长苏锦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福安一中校长陈平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福安一中出纳王坚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3人)。

  6.因在解决富春山水小区群众诉求过程处置不当问题,给予市住建局副局长刘赋民党内警告处分(1人)。

  7.因向省委巡视四组提供审计材料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给予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丽萱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1人)。

  (二)诫勉教育25人(科级8人),分别是:

  福安市住建局正科级干部林裕明(科级);福安市阳头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柏崇(科级);福安市统计局主任科员张品福(科级);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陈强(科级);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工会副主席李伟民、教研室副主任蔡寿春、政教处主任林建书、教务处副主任吴晓辉、兼职督学郑敏、招生就业处主任刘清生、副主任陈泽华、阮宇、实训处副主任范锦华;福安市国土监察大队大队长郑国雄(科级);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江建平;福安市公安局上白石派出所副所长刘若寒;福安市范坑乡文化站管理员陈松德;福安市商务局局长陈华容(科级);福安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银福(科级);福安市城阳卫生院院长黄庄珠;福安市赛岐中心小学校长陈芝铃;福安市康厝乡政府原会计吴文华;福安市康厝乡政府干部缪石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安支行行长潘声华;福安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苏海涛(科级)。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部门与部门之间遇事互相推诿扯皮,引发群众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情况说明:2018年11月26日,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认定林梅财房屋不属于违建;由于林华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裁定。

  整改措施:由市住建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配合,协调宁德市中院尽快判决,并由市自然资源局向林华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阳头街道配合做好林华的思想工作,维护安定稳定。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增强干部担当作为意识,加大不作为、慢作为整治力度,不断提高政务效能,解决好群众的诉求问题。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2.关于“坂中片区和街尾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污水直排富春溪”等问题尚未解决的问题

  ①关于坂中片区雨污未实现分离的问题情况说明:由于工程动工时间较迟,加上施工地段位于市区,人流、车流密集,致工程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紧盯完成时限,进一步优化倒排工期,上足施工机械力量,加快工程进度。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②关于“生活污水直排富春溪”的问题情况说明:由于因项目用地与岩湖坂路网项目重叠交叉,需待路网排水箱涵基础施工完成后方可施工。

  整改措施:紧盯完成时限,进一步优化倒排工期,上足施工机械力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完成。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补齐民生短板进展缓慢的问题

  情况说明:教育、医疗卫生和民政等补短板项目,因资金拼盘落实困难,安征迁难度大,前期环节时间安排估计不足,致使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采取“一周一通报”方式,优化前期环节,倒排施工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对标对表倒逼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抓紧进度,确保项目按序时推进,按期建成投用。

  完成时限:教育补短板项目2019年3月底前完成2018年的投资额;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2019年4月底前挂网招标社会资本方;民政补短板项目2019年1月底前完成。

  2.关于“空壳村”较多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市共有485个村(社区),总量大、任务重,由于各村(社区)发展村财受地理条件、资源配置、能力素质等因素影响,且村级产业层次低、规模小、基础条件薄弱,无法在短时间内消灭全部薄弱村。

  整改措施:我市将持续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整合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捆绑发展、共享红利等方式,争取2019年全面消除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关于目前全市有27个科级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情况说明:考虑到我市部分国有企业组建不久,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匮乏,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延续性,避免因仓促免职致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和管理混乱以及延误项目建设造成损失,便采取分批次清理的方式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我市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要求,分批分层次逐步清理到位,努力规范干部企业兼职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4.关于福建省天荣茶叶公司等8家企业历经6年仍无法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其中5家企业存在不良资产、征地难等问题,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多次与8家企业商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造成进度滞后。

  整改措施: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由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坂中乡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有序推进安征迁,妥善解决企业用地问题。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5.关于城区街尾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工作无法按进度完成的问题

  情况说明:拆迁户提出的补偿要求远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范围,被征收人拒绝提供产权依据、拒绝评估人员入内评估、拒签所有的文书,大部份老宅存在内部产权纠纷、产权界定难、协调难度大。

  整改措施:我市将继续强化工作职责,组织各牵头挂钩单位入户协商,穷尽一切办法,力争2019年6月底完成拆迁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6.关于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此前项目所在地群众对项目建设存在偏见和误解,项目推进阻力巨大,经多方动员、协调、引导,自BOT方2018年3月28日正式进场施工以来,已实现无障碍施工,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整改措施: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具体指导,督促推进工程进度,为施工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201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7.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问题突出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一次性退还到位,承诺分期逐步退还挤占旧村复垦专项资金546.728万元。

  整改措施:甘棠镇承诺从2019年起,每年节约部分工作经费退还。我市将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管理。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8.关于土地出让金未缴齐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经电话提醒、当面约谈等多方式催缴无果后,余下3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其中福安经济开发区南安村2011—28出让地块(86家联合体)、福建佳信工贸有限公司地块待宁德中院判决、执行;福安富春实验中学地块已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整改措施:将与法院加强对接,争取尽早判决、执行,坚决杜绝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流失。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9.关于土地闲置量较大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闲置土地处置须规范履行调查、认定、告知、听证、作出处理决定等必要程序,同时存在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处置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调查取证难度大等因素,导致剩余20宗尚未处置到位。

  整改措施:我市将针对剩余土地闲置的成因,分类施策,逐宗销账,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闲置土地。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0.关于违法占地,未批先建的问题

  情况说明:未完成用地补办手续的溪尾、范坑、上白石、晓阳等4个污水处理厂,由于涉及限制建设区,影响报批进度。

  整改措施:将加快材料补齐工作,加强向上沟通汇报和部门协调衔接,抓紧完成用地补办手续。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11.关于街尾片区危房改造项目还有23户未安置妥当的问题

  情况说明:拆迁户提出的补偿要求远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范围,被征收人拒绝提供产权依据、拒绝评估人员入内评估、拒签所有的文书,大部份老宅存在内部产权纠纷、产权界定难、协调难度大。

  整改措施:我市将继续强化工作职责,组织各牵头挂钩单位入户协商,穷尽一切办法,力争2019年6月底完成拆迁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2.关于“两违”问题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未处置到位部分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按照补办手续进行疏导、拆除、保留使用等方式给予处置。

  整改措施:我市将继续加强各职能部门间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加快城市建成区历史违法建筑存量分类处置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四组的悉心指导下,福安市委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大整改力度、逐步解决,还有一些复杂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市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坚决彻底地抓好巡视整改,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体现“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为推动福安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情感认同转化为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宁德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从严从实管党治党。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抓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

  三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扎实过硬的措施,高标准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步骤,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对整改工作配合不力、行动缓慢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倒查追责。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理,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弛而不息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

  四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在巩固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查漏洞、补短板、抓反弹,扎实推进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切实将巡视整改过程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过程。借势发力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委、宁德市委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推动福安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新福安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562686;通讯地址:福安市城北上杭路22号福安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faswdcs@163.com。

  中共福安市委

  2019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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