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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36:54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网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4)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没有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推动新思想落地生根、入脑入心。一是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2018年在市委党校共举办10期新一届村(社区)主干培训班,其中10月15日,市委书记叶其发以乡村振兴为主题上党课;11月16—17日,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礼堂举办全市科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其中市委书记叶其发于11月16日上午为全体学员作开班报告;11月21—22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2天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对61名未参训人员进行补训;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均以乡村振兴为主题为所辖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上党课,有力有效推动新思想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全覆盖。一年来,市委常委上党课和下基层宣讲42次,实现“每年度至少上1次党课作辅导报告,至少下基层开展2次宣讲”的目标。11月份以来,理论骨干开展宣讲活动86场。印发《福安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方案》,成立1个文明实践中心、22个文明实践所、485个文明实践站,构建“117”文明实践体系,通过组建理论宣讲、社会宣传等七大平台,促进新思想进入千家万户。同时,12月4日,市委分管领导带队到城阳镇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没有全覆盖问题”开展督导;12月25日,市委宣传部再次组织人员对城阳镇进行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城阳镇已完成全镇35个村居的宣讲工作。三是进一步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在福安新闻网开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集纳新闻190条;市广播电视台刊播十九大新闻92条;在《福建日报》《闽东日报》分别刊发10条、48条我市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报道。12月10日市直媒体“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专栏进行更新,添加相关文章30余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规范开展学习,加强督查考评,全面自查自纠,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确保学有实效。一是推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福安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转发《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印发《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一年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学习20次。二是自查与考评并进。制发《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自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的通知》,在各级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60个重点检查单位的理论学习进行督查。三是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市委台工办、市旅游局认真开展整改,分别制定了《福安市委台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福安市旅游事业局2018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开展理论学习,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取得实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加强培训,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迅速抓好整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所辖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结合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考评工作进行复核,确保整改成效。潭头镇党委已对渔溪洋村进行提醒谈话;市农机局党支部重新修订“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并对2018年“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于8月份对24个开发区、乡镇(街道)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制发整改通知书24份,涉及“三会一课”制度问题29个;10月份结合宁德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重点工作督查,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针对抽查发现的城南街道莲池社区等6个党支部存在问题,均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目前所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对下辖237个支部开展全覆盖督导,重点检查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规定动作的情况,促进“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逐步趋于规范。三是严格落实制度。2018年7月至9月,举办五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班,培训“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务工作业务;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党支部工作手册》等,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务业务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7)关于在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有9名市政府党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廖俊波心得体会未能结合自身实际,空话大话连篇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教育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以支部主题党日为抓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狠抓整改落实。11月30日,市政府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市政府党组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未认真撰写廖俊波心得体会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会上党组成员对廖俊波心得体会、述责述廉问题进行查摆。11月29日,市政府党组致函宁德市公安局党委,告知钱昌平同志整改;对于其他已调离的2017年时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均已通知要求查摆该问题。钱昌平同志已对该问题进行检讨和整改,并形成《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的报告》,重新撰写学习廖俊波心得体会。11月19日,上白石镇党委对林清云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林清云已重新撰写发言材料,并于12月18日在上白石镇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7月27日,市教育系统党委对时任福安七中党支部书记林朝贵进行批评教育;7月30日,福安七中党支部围绕“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主题重新召开“两学一做”第二专题讨论会。11月28日,市教育系统党委对时任福安七中党支部组织委员刘祥清进行诫勉谈话;12月11日,福安七中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林朝贵和刘祥清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二是深化学习研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从2018年8月起,每月下发《关于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对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和教育系统党组织分领域指导,对“学”和“做”重点内容进行提示,第三、四季度分别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向王继才、黄群等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三是加大督查力度。2018年8月,市委组织部结合上半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4份,反馈限期整改问题61个。11月20日,下发《关于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回头看”,全面开展查缺补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农村(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弱化的问题

  (8)关于部分农村(社区)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因村施策,强力推进,着力实现转化提升。一是加大集中整治。市委组织部制发《关于开展2017—2018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以来确定的9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已全部整顿到位,调整不合格不胜任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10个。二是突出晋位升级。制发《关于在农村(社区)党组织党员中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村(社区)党组织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和基层党员“评星定级”活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8月起全面开展党员信息及村“两委”资格条件“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对已当选的村“两委”成员进行排查,目前已劝退确实存在前科劣迹的52人。成立17个乡镇驻韩党支部,建成全市性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创新流入城区农村党员的联系、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措施及成效纳入2018年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范围和基层组织考评范畴,进一步压实整顿工作责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关于“空壳村”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大扶持力度,“输血”与“造血”并举,2018年实现全面消除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争取2019年全面消除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一是加大投入。11月25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原有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的基础上,2018年至2020年,每年再统筹增加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发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二是加强帮扶。定期召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优先研究3万元以下村申报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对可行性高、收益稳定项目下拨启动资金10万元,并实行滚动管理。截至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协调会议2场,研究村财项目42个项目,同意下拨财政资金494.97万元。同时,筛选24个村作为宁德市扶持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剩余82个薄弱村的补助资金820万元已列入财政预算,相关乡镇党委已确定其中14个薄弱村的发展村财项目。分批次完成53个村省级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目前正在签订《关于福安市第一批、第二批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补充协议》,将试点村年收益率从4.9%提高至8%。三是强化责任。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2018年绩效考评以及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推进村财增收目标落到实处。截至2018年底,已全面消除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此项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

  (10)关于基层党务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规范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干事队伍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组织委员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并配齐组织干事。截至2018年底,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均已配齐,并已对组织委员的分工作出调整,确保组织委员主要精力放在抓党建工作上。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届中调整等适时优化调适补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党章党规党纪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认真做好办信接访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一是精准有序受理举报。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反映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把检举控告类问题受理好、办到位。2018年以来,共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初信初访149件,已办结95件,办结率63.76%。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45件,转立案9件11人,失实50件,查实率47.37%。二是提高信访分析水平。根据群众反映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进行专题分析。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向市委报送《村民主任的职责由亲属代为履行的问题应引起重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呈现“三下降一明显”》《2018年上半年福安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省委巡视四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情况分析》等呈阅件4期,市委主要领导均作出批示。三是搭建阳光平台。先后出台《福安市村集体小规模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企业的选取和管理办法(试行)》,在22个乡镇(街道)成立招投标中心,促进阳光操作。自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共有87个项目录入、61个项目通过施工摇号选取施工企业。四是规范“三资”管理。出台《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各乡镇(街道)成立村集体会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村账乡镇代理管理。对农村“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明确村(居、社区)集体报账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进而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五是开展“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2018年初,在松罗乡开展“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试点,开通各村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内容包括公开各村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情况、联系电话以及农特产品等信息。2018年11月5日,出台《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的通知》,全市各乡镇(街道)全面推开“互联网 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聚焦薄弱环节,落实整改销号,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一是加强排查摸底。落实好《关于对长期未发展党员村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的通知》措施,通过对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的排查摸底,建立长期未发展党员村整改台账。二是抓好整改整顿。对全市145个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按照“一支一策”办法,由各乡镇党委制定整顿方案,明确各包片领导为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季报制度。目前,已消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60个。下白石镇长坑村2018年11月已新发展预备党员2名(刘妙清、兰圣高)。同时,结合上半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下发《2018年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及进度滞后提醒函18份;市委分管领导对存在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多的13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重点约谈,确保责任落实。三是规范工作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结合“2018年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班”“福安市社区工作培训班”及乡镇新一届两委成员培训班等,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930多人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机关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虚化现象的问题

  (13)关于党组织虚抓空转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制度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组织班子成员,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查缺补漏,配齐配强班子。对全市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已配备福安经济开发区专职副书记1名、挂职副书记1名、党工委委员1名。新配备商务局党组成员2名。福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已配齐机关党委和非公党委班子。二是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松罗乡召开全市乡镇(街道)规范化标准化试点推进会,在市水利局召开机关党委(党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推进会,以点带面,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重申决策议事规则。2018年12月上旬,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各自决策议事范围和规则,不得以行政班子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将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纳入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和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各级各部门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并反馈查摆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条例》,努力推动机关党组织设置更加规范。一是11月27日,市公安局退休干部第一、第二党支部完成选举工作,市直机关工委深入市公安局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指导市公安局机关党委探索退休老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方式方法,就退休老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到位率不高、组织退休老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不便问题进行研究。二是12月20日,市法院机关党委完成选举工作,市直机关工委继续督促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大力加强下属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机制,建设模范机关党组织。三是市直机关工委将“一季一督查”与经常性督促检查相结合,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15)关于目前全市有27个科级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要求,分批分层次逐步清理到位,努力规范企业兼职工作。一是逐步清理。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与金融服务中心协商,目前已完成12名干部的企业兼职清理,并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12月15日晚,市委书记叶其发、市长钟宜国召开专题会,进一步研究推进国企挂职干部清理工作。二是严守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省、宁德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规范企业兼职工作。此项问题部分整改到位。

  4.关于干部队伍老化问题突出的问题

  (16)关于全市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7.93岁,其中机关科级干部平均年龄50.84岁;35岁以下科级干部仅88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年龄梯队。一是全面调查摸底。开展一线跟踪考察、蹲点调研、“议班子、评干部”等活动,及时对新储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分析研判,对全市2745名年轻干部队伍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并针对以上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管理。二是加强选派锻炼。2018年8月以来,再选派了42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信贷风险化解、宜居环境创建、维护安定稳定等一线锻炼。三是充实基层队伍。2018年党群序列公开招考公务员7名(村主干考录3名)、事业1名均到岗到位。2018年选调生15名,除法检类和研究生选调生外,均安排到乡镇机关。2019年计划公开招考公务员10名,已申报待审批。四是加大交流力度。2018年共调整交流35岁以下年轻干部17名,其中提拔重用14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办事拖拉、漠视群众利益等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

  (17)关于福建省天荣茶叶公司等8家企业历经6年仍无法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分析,落实推进措施,妥善解决企业用地问题。一是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与8家企业对接商谈收储前期事宜,收集材料、委托摇号评估,其中5家茶企已经抵押银行。12月4日、12月20日组织企业座谈,争取企业支持。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安征迁。针对原坂中茶叶加工区企业安置问题,由市住建局提出安置方案,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和做好土地报批工作。坂中乡已于11月12日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召开专题部署会议,通过倒排时间、入户动员宣传,边动员边丈量,加快推进净地清表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征地28亩。

  (18)关于闽东电机三厂离职职工王雅莺社保问题至今未妥善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工作精神,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提升服务质效。一是立即整改到位。由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与税务局、财政局以及宁德市财政局协调,于12月3日将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退还至王雅莺个人账户,已完成退库的所有手续。二是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坚决落实《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标准化手册》及《福建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做到依法依规经办业务,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清理不必要证明,继续推进业务提速增效。三是改善服务质量。充实工作人员,将原有4个社保独立业务窗口统一整合为4个通办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增强学习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19)关于城区街尾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工作无法按进度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约谈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牵头挂钩领导多次组织街尾危改办、城北街道、供电公司、市直各挂钩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与刘月英等相关对象进行协调、沟通,寻找突破点;同时,通过约谈挂钩单位负责人、与未签约户协商、与宁德供电公司协调征收户子女工作调动、前往宁德中院协调拆迁诉讼案件等措施办法,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二是压实责任。由城北街道主要负责人每日坐镇街尾危改办督促动迁签约工作,第一时间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会商每户难点问题。市直挂钩单位积极作为,主动与被拆迁对象接触,深入做工作,争取支持。目前新完成签约3户,新作出电力公司宿舍A2楼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户,剩余18户未签约。三是并进推动。2018年12月5日,开始对电力公司宿舍楼A2楼沿街一侧已签约的12户房屋进行人工拆除,同时稳妥完成回迁安置住宅357套、店面20间,促进对剩余户的签约工作。

  (20)关于部门与部门之间遇事互相推诿扯皮,引发群众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建设,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提高行政效率,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加紧会商协调。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市效能办、住建局、执法局、国土局等单位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明确由市住建局牵头,国土局、执法局配合,协调宁德市中院尽快判决(2018年11月26日蕉城区人民法院做出行政判决书,认定林梅财房屋为修缮,不属于违建。林华已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二是严肃批评问责。市纪委监委已于10月10日对涉及该事件的蒋晓鸿(市执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和汤少健(市执法局阳头中队原中队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向省委巡视四组书面反馈了处理结果。三是加快调查进度。由市国土局向林华下发《接受调查通知书》,现林华已接受市国土局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由阳头街道配合做好林华的思想工作,维护安定稳定。

  3.关于作风不扎实,办事敷衍的问题

  (21)关于办事敷衍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严肃问责。2018年6月26日市审计局在干部大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自我检讨。7月5日市纪委监委对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丽萱党纪立案,7月10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二是建章立制。市审计局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制定印发《中共福安市审计局党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重点围绕政治建设、纪律规矩、作风建设、纠正“四风”、履行审计职责和强化担当作为等方面进行对照整改,制作《上级临时来文处理单》《文稿呈阅审批》等临时公文处理、文稿审批审核程序,制发《公文处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文处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关于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加快推进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市委、市政府挂钩领导不定期到实地督查项目进展,督促施工方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2018年12月1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通知,将该项目进度纳入督查周报。二是进一步加大约谈督促力度。市住建局、赛岐镇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周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每月约谈福建省福鼎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安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法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施工组织力度。自BOT方3月28日正式进场施工以来,已实现无障碍施工。截至目前共完成土方回填439670立方,挡土墙基础浇捣商砼7403立方,主厂房基础石方爆破量80480立方,确保201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23)关于以工会的名义集体接受企业方宴请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钉钉子”的恒心和毅力,持续发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一是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7月10日,市纪委监委对市教育局纪检组长苏海涛、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陈强进行诫勉教育;8月26日,给予福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李成文、校工会副主席缪亮云党内警告处分;9月29日,给予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林强、李成文等5人在全市通报曝光。二是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工作,突出节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2018年以来,我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5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期14起。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关于有偿补课之风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师德师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整治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一是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6月23日,市教育局对赛岐小学党支部书记郭桦进行批评教育,对赛岐小学校长陈芝铃进行诫勉谈话;7月9日,市教育局给予陈爱容等7位教师记过处分;10月18日,市纪委监委对郭桦、陈芝铃等9人在全市进行通报曝光。二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三是划清师德“红线”。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检查,并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纳入“师风师德”建设,作为教师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市纪委监委在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2018年12月19日,组织开展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专项检查。四是严管从教不廉。各校成立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与教师签订“承诺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并加强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的监管督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以及领取津补贴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规范公务加油卡、公车的管理和使用,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一是及时清退严肃问责。2018年11月7日,市纪委监委给予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的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敬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袁小柱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曝光;市公安局对涉及加油卡问题的11个科所队在局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对交警大队辅警吕海辉予以辞退处理。违规加油资金7.232万元已全部收回,责成派出所如数退回向乡镇违规领取和各类补助21.30万元。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8月,我市组织开展公车加油卡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逾期未交自查自纠报告的经信局等11个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对基层派出所公安事业建设支持经费的管理,明确此部分经费列入经费管理;同时要求各单位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公务加油卡、公车的管理和使用,截至11月28日,共发现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8条,已处理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通报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1期2起。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整改退还。甘棠镇修订完善《甘棠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共退还海西天然气管网建设专项资金和护城河指挥部专项资金等387.52万;针对挤占旧村复垦专项资金546.728万元(608.53万元中,55.472万元用于支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6.33万元用于支出2015年防台减灾公共经费,属旧村复垦专项资金合理列支范围),因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一次性退还到位,承诺2020年12月底前逐步退还到位。二是完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已覆盖县乡两级263个预算单位,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定精神“1 X”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滥发、多头发放、重复领取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对专项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表、一季一总结”工作机制,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认真细致调查核实。截至2018年11月28日,各职能部门共移送问题线索42条,线索查实2条,给予党纪处分1人。此项问题部分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7)关于前往旅游名胜景区组织培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执纪问责,举一反三,引以为鉴,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一是严肃组织纪律。针对教师进修学校在培训过程中出现组织性、纪律性不够强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已于2018年11月2日对校长苏培园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学习考察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严禁各级党员干部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等名义公款旅游。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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