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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溪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30:59  来源:松溪县人民政府网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滞后。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结合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滞后问题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二是印发《关于再次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全县各级各部门已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县委巡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 压力传导不到位,基层干部违纪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针对基层干部违纪易发多发问题,已对全县村主干进行培训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村(居)会议经费使用、补贴发放等管理,堵塞漏洞。二是针对松源街道接待、会议用餐问题,已责令松源街道整改,并已立案查处4起4人,谈话3人。

  3. 巡察工作政治站位有待提升。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组进驻前,组织举办巡察干部培训班,开展方案解读、巡察流程、党建、财务等4个专题的业务培训。巡察期间要求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巡察干部把握政治与业务关系的能力。二是出台《巡察问题线索研判制度》《政治巡察要点指引》,提高巡察移交线索精准度,准确把握一般性问题反馈整改和问题线索移交处置的关系。

  4. 追责问责不到位。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工作,2018年6月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22人,涉及科级干部6人,通报曝光8起8人。二是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一案双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已对2015年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进行梳理,对发生系统性案件单位责任领导启动问责程序,2015年来共开展“一案双查”4起,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先后给予县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吕长虹党内警告处分、县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杨龙传党内警告处分、县规建旅局原局长孙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商业(集团)公司党支部书记张招明党内警告处分。三是针对河东乡、渭田镇多名干部被查处,没有追究领导责任问题。2016年12月已对渭田镇原镇长范朝英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对渭田镇党委书记真刚趣进行诫勉谈话;2018年3月已对河东乡原党委书记陈仁忠进行诫勉谈话。

  5. 纪检干部队伍力量比较薄弱。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招考纪检工作人员。计划2019年面向全省招录8名公务员,已制定初步招录计划。二是选调符合纪委监委职位条件要求的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正按照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办法对3名同志进行考察。三是结合本次中纪委制定我省作为信访举报分级录入及扫描试点单位的契机,完成信访举报集中处置,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中办理、跟踪督办、严办重点问题线索等程序,提高信访成案率。四是对5个零立案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约谈,并开展问题线索梳理,未发现监督不到位问题。

  6. 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进度情况:针对部分公职人员违规参与金融担保、借贷担保,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由县小额贷款公司全面梳理担保人员名单,并出台降息、免罚息、惜贷、慎贷、解除部分主动还款担保人连带责任等一系列措施。二是由县法院对已受理的执行、诉讼案件进行摸底,进一步加大对借款人的执行力度,减轻担保人的压力,争取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消化公职人员担保风险隐患。截至目前,90名因所担保的借款逾期未还而负连带偿还的公职人员中已有14人与小额贷款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按约定期限还款;已有11人还清款项,解除担保责任;2018年6月1日至今,共收回贷款金额704.87万元。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明确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对象、意识形态存在问题或在巡察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未查明的,一律不得列为考察对象。2018年12月份研究提拔的一批干部已严格按照该要求进行审核。

  7. 存在选择性办案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制定出台《松溪县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明确问题线索处置责任,切实加强问题线索监督管理。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 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针对郑墩镇洋墩村原书记徐永武、原主任徐世辉等人贪污造福工程补助资金45万元问题,已给予徐永武,徐世辉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并如数追回资金。二是针对渭田镇渡头村原秘书蔡廷森截留低保金问题,鉴于蔡廷森身体状况,在无法确保审查安全的情况下,经上级纪委同意,对其职务违法问题线索予以暂存。三是针对花桥乡九蓬村秘书许进生以帮助申请扶贫补助为由,向贫困户索取1000元问题,已给予许进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四是对旧县乡李墩村村委何其贞以协助领取低保金为由,向贫困户收取误工费140元问题,已给予何其贞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误工费。五是组织开展全县扶贫领域业务大培训,并下发2015年来扶贫领域截留挪用、挤占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典型案件汇编,警示教育干部。六是大力开展扶贫、民生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2018年6月以来共查处违纪问题8起,处理22人,通报曝光8起8人,有效形成震慑。

  2. 资产运作不规范导致国有资本权益受损。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已完成对自来水公司和厦门水务集团合资项目全面核查,未发现违规操作问题。二是召开县自来水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就合资事宜进行讨论,达成共识。三是出台《松溪县政府性投融资管理方法》,规范国有资产运作,防止本地国有资本权益受损。

  3. 项目资金管理监管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大房地产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力度,截至2018年12月,共追回历史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2宗合计2678.8417万元。二是针对工业厂房项目欠缴问题,由于工业厂房项目不属于人防审批范围,无需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下一步将加大工业厂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力度,在欠缴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完成追缴工作。三是私人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经核查目前还有11宗私人住宅,皆为拆迁重建对象,都与项目指挥部签完协议,由项目指挥部承担重建相关规费。已出台《个人住宅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及收费依据》,从2019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四是已成立关于富尔纸业处置问题专项自查领导小组,认真倒查有关问题,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松溪山庄项目,县政府已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正在重新招商引资。下一步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一些重大项目存在利益输送风险。

  整改进度情况:针对省委巡视指出2014年松溪县未经公开招标,以招商引资为名将总投资1.5亿元的大布民俗文化村项目直接交由福建亚川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布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建问题。一是由司法、河东乡、审计、发改、财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组成专项调查组,对大布文化村项目问题再核实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同时,由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问责追责。二是结合县政府常务会议对招投标有关业务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培训。三是出台《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议定审查制度》,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行为。四是责令河东乡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集体学习,并对5年来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核实,未发现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5. 招投标违规操作,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责成郑墩镇、水利局、教育局等单位对规避公开招标以及一些重大项目前期未按照规定公开招投标问题进行再核实、再调查,并形成报告提交县纪委监委。二是由县发科局牵头联合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审计、水利、交通、规建旅等部门对10个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项目进行抽查,未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招标和违反招投标程序等问题。

  (七)落实上轮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 个别问题没有进行整改。

  整改进度情况: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亲属在自己分管领域范围内承包工程项目,有的领导干部直系亲属担任本人分管职责范围内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整改不到位问题,已核实整改到位。同时,已印发《全县领导干部亲属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进行自查自纠的方案》,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中层干部配偶子女及近亲属参与工程项目和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整治,并签订承诺书。下一步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坚决防止违纪违法行为。

  2. 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进度情况:针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仍然比较突出问题,已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纳入“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县488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并统一征订《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读本、挂册各400本,发送各基层党支部进行学习。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确保“三会一课”落实到位。

  3. 责任追究不够落实。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针对城投公司违规出借资金问题,已对县城投公司总经理杨慎贵进行党纪立案处理。二是针对河东乡大布村民俗文化产业园未经公开招标违规建设问题,县纪委已着手进行初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县长苏建旗已对河东乡乡长伊丹强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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