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法院助力“海上福州”桥头堡建设
连江法院代院长郭健丽(前排左二)走访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州新闻网12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连法宣 文/摄)今年以来,连江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党政中心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加强生态保护,创新便民举措,积极为“海上福州”桥头堡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设立诉源协同治理中心
可门港区是丝路海港城的重要组成部分,辖区内有全球最大的己内酰胺生产基地——申远新材料以及瑞玻玻璃、华电等知名企业。
2021年10月18日,为更好加强司法服务保障港区内42家企业、12537名职工的合法权益,连江法院在可门经济开发区内设立诉源协同治理中心,依托可门港区党建大联盟平台,联合大联盟20家成员单位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和审判机关的司法保障作用,优化可门港区营商环境,推进可门港“无讼港区”建设。
“可门港区诉源协同治理中心设立后,我们还将在这里设置法官联系点,为港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司法服务,及时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宜的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为辖区企业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连江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健丽表示。
据了解,成立可门港区诉源协同治理中心,是连江法院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而推出的又一新举措。
近年来,连江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依托诉非联动中心、老法官工作室、心理咨询室、网络调解平台等,快速化解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仅今年以来,全院共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92件,新收案件数降幅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率先确立
修复受损生态制度
连江县是全国海洋大县,拥有古代沉船、琉球墓葬与海防城堡等多处“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为保护好这一方水土和特色历史文化,连江法院推出“审判引领+古文化保护+自然保护”生态司法保护模式,筑牢蓝色“海丝之路”司法保护屏障。
2021年6月3日,连江法院生态庭在定海湾公开开庭审理陈某、魏某某、林某某等人非法盗采海砂案件。庭审中,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用以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针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案件多发态势,连江法院念好“严字诀”,依法从重从快审理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同时,积极探索修复性生态司法实践,在福州地区率先确立将“生态修复义务人缴纳的生态修复金专款”专用于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运用“补植复种”“增殖放流”等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等制度。今年以来,该院已发出补植令11份,责令有关人员限期补种林木150余亩。
立案服务再升级
今年,连江法院在严格落实福州中院“三一”服务机制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推出“立案庭长筛查制”,实现立案服务再升级。
针对案件立案时把握不准、诉前调解转立案衔接不及时等无法当场立案的问题,立案庭庭长现场“坐镇”,对于疑难、重大案件,当场“问诊”,第一时间指导窗口工作人员,第一线解决每一个案件;对诉服大厅出现的各类问题现场检查、跟踪解决,用最短的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最便捷的诉讼服务,保证“一趟就好”。
同时,该院还推出多项便民举措:设置绿色通道,帮助老人使用现代诉讼手段,为不善于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消除“掌上办案”时代出现的“数字鸿沟”;指派专员主动上门,为老人现场办理立案及网上缴费手续,坚持把助老、爱老融入诉讼环节的各个方面。此外,该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配置档案查询自助机,方便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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