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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27:17  来源:建宁县人民政府网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针对“学习抓得不够实”问题。一是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继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等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在2018年秋季的科级干部进修班和青干班上开设《三十讲》等5个专题,并依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馆、水尾红色教育基地等资源,广泛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举办2期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参训630人。三是编印下发《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工作手册800本,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四是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宣讲进行时”等理论学习专栏4个,组织开展学习新思想典型人物、典型事迹采访工作,挖掘学习新思想的鲜活典型。五是下发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评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乡镇和部门开展责任制考评,并对应知应会内容进行测试。

  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学习讨论、知识竞赛、党员讲微党课等灵活多样形式在全县兴起新一轮“大学习”热潮。已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汇报会、学习新思想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开展精品党课决赛宣讲10场。二是组织党政领导干部、挂村工作队等成立100个宣讲团队,结合“大学习、大改进、大抓落实,推动争先进位”活动,深入宣传习总书记在建宁考察的讲话精神和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政策精神,举办宣讲活动238场。三是下发《关于召开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县委于12月14日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和个人深刻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也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广大党员结合实际,对标新思想找差距,进一步增强了履职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下发《2018年建宁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落到实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认真落实,打折扣、搞变通、走形式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制定《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的通知》,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综合分析研判, 已完成《关于当前建宁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对拟提拔重用考察对象及拟调整担任重要关键岗位人选,征求宣传部门意见,发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对象一律暂缓。

  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报送材料的通知》,明确规定报送主体、对象、时间、报告内容、责任追究等事项,建立定期向上级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已向市委报送《建宁县2018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溪源乡、农业局、党工委对存在的问题已分别作出书面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基础力量比较薄弱”问题。一是出台建宁县《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的实施方案》,完成宣传干部摸底,了解乡镇宣传干部人员配备、人员编制等方面情况。二是根据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岗位和县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编制空缺情况,制定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并根据岗位实际在报考资格条件设置上对专业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完成乡(镇)广播状况摸底,拟出台建宁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建宁县“五来一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已开展文化活动9场、文化下乡巡演活动6场。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针对“部分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重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度化水平。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二是进一步健全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议事决策等制度,厘清党委(党组)和行政班子职责,规范党委(党组)会议程序、议事规则、会议记录、档案管理等工作。三是结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建宁县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障的实施意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

  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一是给予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清批评教育处理,给予均口镇党委副书记吴裕财通报批评处理。二是调整充实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县委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问题。12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五大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三是深入实施党建“两化”工程,组织各党委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培育了“1234”党建工作模式、“533”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特色亮点。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一是对环保局、竹薮村等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时任均口镇企业党支部书记王文龙、时任经信局党委委员廖天忠、时任交通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吴有华通报批评处理,给予时任环保局党支部书记丁国兴、黄埠乡党委组织委员周文兴、时任黄埠乡竹薮村党支部书记姜景明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召集全县党(工)委党务干部进行专门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环保局、交通局、均口镇等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县交通局、均口镇所属的党支部已按要求完成了党组织换届。目前,2018年度到期应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如期换届,县民爆公司等企业已将党建工作写入国企章程。

  针对“党费收缴不严格”问题。一是对县财政局党支部用公款代垫党费、县水利局党委按季度收缴党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给予县财政局局长郑文批评教育处理,给予县水利局党委委员通报批评处理。二是印制专门《党费收缴花名册》、发放党费证,并于10月中旬开展了党费收缴工作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严格党费收缴。

  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弱化”问题。一是重新摸排了各党支部流动党员信息,明确专人定期联系,发放流动党员证120余本,给予里心镇党委组织委员林耀华通报批评处理。二是下发《关于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贯彻的通知》《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制定《建宁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健全县处级党员领导挂点联系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制度,2018年已全面消除村财收入3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制定2019年度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增加35岁以下农村党员发展比例,保证42个贫困村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四是下发《关于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通知》,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确保三年内实现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大学生。五是加强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对全县外出流动党员重新摸排确定,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工作台账,平时依托党支部微信群参加“线上”组织生活会,返乡后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县、乡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县政府党组书记对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县政府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二是2018年9月,县纪委重点检查了2017年有谈话函询的县管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责成均口镇党委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就函询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说明。三是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当年度被谈话函询的市管、县管干部名单,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给予“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县教育局党支部和伊家乡东风村党支部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实行“三会一课”报备制度,各基层党支部每年向所在党委报送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县委组织部每半年集中督查调研1次,及时反馈问题,限期整改。

  针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严格”问题。规范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等党组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程序,纠正了县交通局、林业局等单位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党委会的现象。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制定下发了党委(党组)工作规则、议事决策等制度模板,进一步明确决策形式、工作规则。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存在用人失察”问题。一是给予县政府副县长(时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连云进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完善科级干部季度分析评价、绿色差异化考察和一线考核,广泛吸纳巡视巡察、效能、综治、审计、环保和安全督察等成果,特别是对反映干部的私德问题,通过专项调查或延伸考察筛查甄别,凡是有举报线索未查明的,一律不予上会研究。2018年11月25日已完成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工作,未发现倒查对象。三是制定《建宁县干部“八小时以外”延伸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双向测评、多维印证等方式,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进行立体式延伸考察。四是建立“三听三看”干部考察机制(听巡察、审计、信访等部门意见、听服务对象和群众意见、听专项考察组意见,看一线工作实效、看急难险重和重大任务表现、看八小时以外品行表现),全方位、多角度评价识别干部。

  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在新一轮职务职级并行考察中,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比对,发出函询13份,对不如实填报的2名干部诫勉,2名干部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完善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的注意事项,在2019年集中填报时下发至每一位填报对象。坚持把“两项法规”作为党校各类主题班次培训内容,在第三十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上进行了专题辅导。

  针对“执行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科学制定考察方案,特别是在民主推荐环节,对人数较少的单位,在所有人员参加的基础上,邀请本单位退休老同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等人员参加,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透明度和满意度;对交流任职不满2年的考察对象,到其原任职地方或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对4名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暂缓职级晋升。二是在职务职级晋升和机构改革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和“凡提四必”制度,并将扫黑除恶、生态环保、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等问题纳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和综合举报平台业务范围,织密干部监督网。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一是给予县国土局局长邱春祥、副局长廖春福通报批评处理;给予时任国土局财务股股长袁国河(退休)诫勉谈话处理。二是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对精简会议文件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在今后严格执行。2018年县委共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90次,下降7.2%;发出各类文件192件,下降20.7%。三是召开县委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激励担当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任务的实施方案》及《分解立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职责要求,切实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四是加大“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整治力度,结合“五个一批”项目建设、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精准扶贫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开展干部专项考核,对表现较好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表现较弱的干部予以调整。五是认真落实容错免责机制,严格对照我县容错免责12种情形和中心工作督查中免予效能问责5种情形,对是否属于容错情形、符合容错条件进行核实认定,力求“容能容的错”“免该免的责”,鲜明树立“重实干、看实绩、比担当”选人用人导向。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针对“公车使用管理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巡视期间发现涉嫌公车私用、公油私用等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收缴违规款共计4.46万元,辞退2人,追责问责9人。二是下发《关于重新报送公务用车停放地点的通知》,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公务车辆实行统一标识化管理、统一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并于12月24日开始全面使用“全省一张网”,实行电子派单,实现公车运行全程监控、公车运维费用全流程记录,并结合“1 X”专项督查,加强公务用车检查及监督管理。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针对省委巡视七组反馈我县2014-2017年县属各单位发放多种奖金、津补贴2611.87万元情况,加大清退力度,除乡镇干部周末征迁补贴、下村燃油补贴外,全部清退到位,共清退1540.22万元;依据三明市有关规定发放的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和烟叶奖,待市里部署后再做处理。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津贴补贴发放项目及范围的通知》,并发放《规范津贴补贴政策应知应会汇编》112本,进一步明确津贴补贴发放项目及范围,并重申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纪律。

  针对“存在公款旅游现象”问题。下发《开展“三公”经费使用自查的通知》,组织县纪委监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开展违规公款旅游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联合督查,查处了一起公款旅游问题,给予均口镇水利站原站长黎圣阳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完成对2014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补齐缺失的公函;对县方志办主任肖建泰违规报销接待费用的问题,责成其退赔相关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格按照《建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接待审批、接待标准、无公函不接待及同城不接待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管理。12月17日至28日在全县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公务接待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3.关于“三欠”、失信的公职人员数量较多的问题。一是成立建宁县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已清理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共93人3114.41万元,其余55人1302万元不良贷款正在清理。二是要求不良贷款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派驻纪检组组长或乡镇纪委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下发《关于全县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理工作情况通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的县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违规调整、筹建办公场所的问题。一是明确调剂原政协委员之家办公用房作为县环保局办公用房;完成对县工人文化宫设计图纸变更,将总工会合署办公用房变更为职工特色文化活动场所。二是重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采取办公室以大换小、人员调整合并办公、工程物理隔断和封锁空置多余办公用房等多种方式,完成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的整改。12月12日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进行核查,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已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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