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福建出台“两稳一促”加强版28条措施 帮助企业战胜困难

2020-04-02 16:36:11  来源:东南网

  加快消费提质扩容 举办系列促销推广活动

  根据《措施》,实施正向激励扩大消费。省级财政对2020年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15%的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全年实现10亿元以上的,按同比增量1%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以上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探索消费券等促消费政策。

  培育新型热点商品消费。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各地出台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对出台促销政策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扩大现代信息技术和绿色环保型商品消费,壮大地方名特优产品消费。

  提升促消费活动成效。办好福建商圈(步行街)博览会暨消费品采购会,开展消费促进月、闽货特色产品团购会等系列促销推广活动。推进“八闽美食嘉年华线上行”,提供多元化便捷服务。简化商贸企业举办户外促销活动的审批手续。

  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省级财政对当年新建20家以上直营或加盟门店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连锁便利店企业新建门店或配送中心等项目,纳入当地重点民生工程。鼓励便利店24小时营业,搭载简食制售、乙类非处方药等服务,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促进消费载体升级。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省级财政对2020年度入选省级试点的县(市、区),给予300万元的补助。加快打造地标性商圈,对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给予500万元至800万元的支持。积极培育商务特色镇,对配套完善、集聚度高、业态创新的乡镇给予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支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不高于投资总额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支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对利用电商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或农产品网络年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促进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对年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的快递企业,给予每200万件5万元、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级政府将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等自助设施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冷库改造提升和新建、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零售企业建设终端低温设施项目,省级财政给予不高于投资额30%、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支持道路货运企业购置冷藏运输工具,支持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冷链物流企业信息化和第三方冷链信息平台建设。

  降低商贸企业租金等要素成本。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商贸类中小企业,可免收或减半收取3个月左右的房租;对资金困难的商贸类中小企业,可延期收取租金。鼓励非国有资产类商业用房的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或优惠租金。落实降低商贸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政策。

  加大财税金融帮扶力度。对困难商贸企业缓缴或减免“五险”,对2020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商贸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减免办理员工健康证相关费用。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商贸企业可酌情予以展期续贷。积极创新汽车金融等消费信贷产品。

  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平台 开设线上福建专区、数字展览

  《措施》提出,要发挥自贸示范引领作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学习借鉴上海临港新片区等经验做法,在投资、贸易、金融、对台、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加大改革探索,积极争取试点实施自由贸易港某些政策。完善复制推广工作机制,用足用好自贸改革红利。

  推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各开发区重点培育发展1~2个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产值超千亿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各设区市年内推动1~2家开发区整合托管。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支持建设一带一路“两国双园”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省级财政对牵头建设“两国双园”的开发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支持。对于境外经贸合作区编制规划、对外招商、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及入区的省内企业租赁厂房、仓库或商铺租金,分别按不高于20%比例、单家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着力打造线上平台。通过开设线上福建专区、数字展览等形式促进线上洽谈交易,省市联办线上商品展销会。开展在线招商、远程考察、线上洽谈,促进项目云上签约、视频签约。搭建农产品线上产销对接平台。支持打造线上消费平台。

【责任编辑:钟培培】

相关新闻